安保法案實為“戰爭法案”
安保法案包括1個新立法和10個修正法。新立法是《國際和平支援法案》,其實質即“海外派兵永久法”。10個修正法則統一打包為《和平安全法制整備法案》。根據這一法案,日本可隨時根據需要向海外派兵並向其他國家軍隊提供支援,同時擴大自衛隊海外軍事行動任務和範圍等。
安保法案被稱為“戰爭法案”,因為其實質就是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旨在擴大自衛隊海內外軍事活動。當日本或與日本有密切關係的國家遭到武力攻擊,日本的存亡受到威脅、存在國民權利被徹底剝奪的危險時;當無法尋求其他可執行方式來抵抗攻擊,及保證日本存亡不受威脅,並保護本國民眾時;對於軍事的使用度可以降到最低時,允許日本向他國動武。
也就是說,即使日本沒有直接受到攻擊,僅僅只是“威脅”,也可以對他國行使武力;日本政府在獲得國會批准的情況下,隨時可以向海外派遣自衛隊,支持外國軍隊。
值得注意的是,安保法案中,旨在朝鮮半島有事時允許自衛隊向美軍提供後方支援的《周邊事態法》更名為《重要影響事態法》,删除了日本周邊這一地理限制,南中國海被納入範圍,援助美國以外的其他國家軍隊也成為可能。
引發日本各界強烈抗議
在法案表決前後,日本各界紛紛發表意見和舉行集會,批評、抗議安保法案。
法案通過後,日本共產黨委員長志位和夫說:“安倍政府強行通過了安保法案,令人憤怒,這是破壞憲法和平主義、破壞立憲主義、破壞國民主權的歷史暴行。”民主黨代表岡田克也說,法案通過給日本民主主義和立憲主義留下巨大傷痕。沖繩縣知事翁長雄志說:“沖繩縣民對國家轉變安保政策感到非常不安。安保法案未得到國民充分理解,安倍政府強行表決令人無法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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