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兩岸協商的內容
從“1.2重要講話”中“和平統一,是平等協商、共議統一”這句話可以得知,這裡的“平等協商”是關於針對“如何實現兩岸和平統一”這一議題而展開的平等的協商。現在一般認為,這種“平等協商”既包含高級階段的兩岸政治談判,也包括初級階段的兩岸“民主協商”。“民主協商”中的“民主”二字,不僅表明協商主體的“多元性”(來自“兩岸各政黨、各界別推薦的代表性人士”),還表示這種協商的“平等性”。事實上,有關兩岸協商的這種平等性,鄧小平等大陸領導人早就說過,兩岸可以“平等會談……不提中央與地方談判”。④可以說,“民主協商”是一種“平等協商”。
這種“民主協商”的內容,“1.2重要講話”指出是“兩岸關係和民族未來”。另外,兩岸民主協商還可以就“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達成制度性安排”。那麼,兩岸協商內容非常寬廣,其中哪些又是重點?由於上述有關“平等協商”、“民主協商”的論述都放在“1.2重要講話”中五點重大政策主張(外界有人稱之為“習五點”)的第二點,即“探索‘兩制’台灣方案,豐富和平統一實踐”中,因此外界普遍認為有關協商應該圍繞“探索‘兩制’台灣方案”展開。
有觀察者認為,“習五點”第二點的標題為“探索‘兩制’台灣方案,豐富和平統一實踐”,這裡衹說探索的是“兩制”的台灣方案,而不說探索“一國兩制”的台灣方案,反映了大陸某種“堅定”,也有論者認為反映的是某種“善意”——“堅定論”者認為,提“兩制”不提“一國兩制”,是因為“一國”,即“兩岸同屬一國”不容“探索”;“善意論”者認為,大陸方面這樣表述是故意不提是哪一“國”,避免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刺激台灣島內仍較為普遍的“中華民國”情懷者。另有觀察者認為,“1.2重要講話”在小標題上用“探索‘兩制’台灣方案”這八個字,主要原因或許是為了服從於整編講話小標題的統一格式,因為“習五點”每一點的小標題都是由兩個“八字短句”組成。從中文角度看,既要表達出“探索‘一國兩制’的台灣方案”這個意思,又不用“探索‘兩制’台灣方案”這八個字,或者想再更換為其他文字來表達同樣意思似乎都很難。至於有人認為這裡的小標題裡用“兩制”而不是“一國兩制”,是為了表達出或者暗含了什麼特別的意涵,應屬見仁見智罷。
實際上,“1.2重要講話”已經指出探索“兩制”台灣方案就是要探索“一國兩制”在台灣的具體實現形式與內容——“‘一國兩制’在台灣的具體實現形式會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會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會充分照顧到台灣同胞利益和感情”——但這裡的“具體實現形式”包含哪些內容,是需要兩岸各界進行充分協商探討的;對於“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內容,“1.2重要講話”提出“在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統一後就台灣民眾整體權利與利益而言“台灣同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將得到充分尊重”,就個體權利與利益而言“台灣同胞的私人財產、宗教信仰、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但在落實具體內容上,如何才能更好地體現“充分尊重”與“充分保障”,也是需要兩岸有關各界平等協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