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省已規劃新建、改造六大行業園區62個,對關停取締和原地整治之外的企業,原則上要求全部搬遷入園,集聚發展。目前鉛蓄電池入園率達到了100%,其餘行業在52.1%-80%之間。對搬遷入園企業派駐環保監督員統一監管,實行集中供熱、集中處理污水,對造紙、印染等重點污染行業全口徑監管;市控以上重點污染源均要求建設完善刷卡排污系統,實行濃度和總量的雙控;減排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實行問責制。
按照要求,浙江在2016年底前將完成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執行最高標準
錢塘江、太湖流域年底率先執行
除了飲用水和工業污水,城市生活污水也是“水十條”中的重要一項,“水十條”提出敏感區域(重點湖泊、重點水庫、近岸海域匯水區域)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應於2017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建成區水體水質達不到地表水Ⅳ類標準的城市,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
記者從浙江省環保廳了解到,浙江對新建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求必須配套脫氮除磷工藝,出水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
同時,浙江省正加快推進現有污水處理廠一級A標準提標改造,錢塘江流域、太湖流域所有污水處理廠今年啟動了一級A提標改造,其中有46個污水處理設施要在年底前完成一級A提標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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