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順良在給未婚妻的訣別信中寫道:
親愛的肖娟娟:
三十年分離,三十年相思,淚水都流幹了,你還記得我吧!
1948年7月,我倆在菏澤高中畢業時,就跪地立誓,私訂終身,我非你不娶,你非我不嫁,我當年9月1日考取警察學校,即前往徐州報到接受教育,約好你在中秋節過後就前來徐州會我,未料時局大變,中秋節過了,你並未來徐州,我也跟著警校遷往南京了,從此就失去了聯絡。1949年初,我隨校遷來台灣,最近我在台灣擔任警察派出所所長任內,因健康檢查發現患了肝癌,已到了末期。醫生說:我的生命還有六個月就結束了。
如今,我倆也不可能再有相見的機會。我信守了承諾,終身未娶,但你是否早已結婚生子?或是否也在信守的等我?或已不在人間?這是一封寄不出去的信,也算是我的最後遺書吧!你家住在菏澤城西北肖老家村,我家住在大桑莊,我把這封無法投寄的信交給了肖老家西北三裡路的小高莊的高秉涵,拜托他,如果你還活著,如果你還在信守承諾等著我,那就把這封信和我的骨灰交給你,再補舉行一次冥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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