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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浙江首次出台漁具專項整治工作意見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7-20 11:07:23


 
  “這一方面要始終依靠剛性執法,另一方面要推動達成普遍共識。”黃志平介紹,在依法整治的基礎上,浙江將綜合運用行政和經濟手段保障漁具整治工作任務的完成。沿海各地、各單位都需建立嚴格的考核、監督、問責機制,將考核結果與“平安浙江”考核、用海、項目、資金獎罰政策相掛鈎,確保任務到市、縣(區)、鄉鎮,落地到村、船。

  黃志平表示,《意見》明確了沿海各級黨委、政府的屬地責任和各部門職責,各級協調辦要切實擔負起漁具整治工作的組織、計劃、指導、協調、檢查、考核等牽頭責任;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發揮主力軍作用;各級經信、工商(市場監管)、公安(邊防)、海警等相關部門要主動協同漁業主管部門,建立禁用漁具與違規漁具治理聯動機制,制訂本職能領域的整治方案,強化海上執法,海陸統籌,防止禁用漁具泛濫抬頭。“浙江將探索建立漁獲物定點投售、實名制加油及供冰(代凍、購銷)記錄等機制,切實管控好全產業鏈。”

  護漁需要全社會的合力。“為營造全社會齊抓共管的氛圍,我們積極探索推行群專結合監管模式,組織漁民參與協管,培養漁民主動護漁興漁的主人翁意識,並進一步完善公眾舉報制度,夯實漁具整治工作的群眾基礎。”黃志平表示,長遠來看,“一打三整治”行動的縱深發展,將有利於構建德治法治自治為一體的漁業管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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