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9日電/法治與民生,變革與獲得感,2016年,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設,繼續為法治中國建設提供鮮活的實踐經驗。
地方立法“開閘” 法律與民生更貼近
【人物】李旺榮:省人大代表、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浙江大公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
冬日的紹興老城,李旺榮站在緊臨古城環城河邊的律師樓窗口,揚揚手中的《紹興市城鄉規劃條例(徵求意見稿)》和《紹興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語調略有提高:“生於斯長於斯,一磚一瓦都有感情。旅遊開發和古城保護如何協調?城鄉規劃如何使群眾有更多獲得感?這些地方立法可解決的,我作為一名法律人,義不容辭。”
李旺榮手中拿的兩份地方性法規是他今年帶著一支由30餘名律師組成的團隊受紹興市規劃局委托起草的。這批法規總共4件,是紹興取得地方立法權後確定的首批立法項目,李旺榮全都有所參與。
2016年,浙江11個市都頒布施行了地方性法規,這一年,被法律界人士認為是浙江地方立法的元年。短短一年間,李旺榮共全程參與13部省、市地方性法規的制定,其中有11部已正式施行。
李旺榮說,立法須嚴謹、須包容民意,團隊借助自媒體等渠道向社會各界征集到1萬餘條立法建議。
行政審批提速 權力運行更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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