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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浙江:公務車輛違法,一律抄告所屬單位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05 09:29:50


  中評社香港3月5日電/從3月1日開始,全省拉開了為期10個月的交通大整治,同時“你最討厭的十大交通違法行為”評選也於近日出爐了。

  錢江晚報報道,3月3日早上,記者同浙江省交管局秩序支隊支隊長阮召劍一起,走進FM93浙江交通之聲直播室,跟主持人阿巍就交通整治的話題進行了討論:這些不文明的交通違法行為沒有得到很好解決的原因到底是什麼?有沒有好的管理辦法和創新手段?整治要達到什麼效果?

  節目結束後,記者專訪了阮召劍。

  公務車輛違法

  將抄告所屬單位

  據介紹,這次全省大整治持續時間長、力度大、措施嚴,堪比查”酒駕“。阮召劍說,交警部門希望通過這樣的一次整治,實現“兩減少、三提升”——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明顯減少,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道路通行效率明顯提升,交通參與者遵法守法意識明顯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獲得感明顯提升。

  要實現這個目標,並不容易。因此全省交警將以超常規的措施,持續開展長效治理。

  那麼,交警部門會有怎樣的超常規的手段呢?阮召劍說,對公務車輛交通違法行為,除依法處罰外,一律都要書面抄告所屬單位紀檢監察部門。“這裡提到的公務用車,不僅只是各級黨政機關車輛,還包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他說,所謂的交通違法行為,並不只是指闖紅燈、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而是包括了所有的交通違法行為,比如斑馬線前不禮讓、開車使用手機等都算,只要查到,都要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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