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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完善相關制度 浙江積極穩妥處置“僵屍企業”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13 16:36:27


 
  稅負較重制約企業破產重整推進。殷興山解釋,企業進入重整程序後,按照稅法規定,所豁免債務要確認為債務重組所得,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如無相應的成本和虧損進行抵扣,該部分豁免債務需按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給重整企業造成較大負擔。

  此外,重整過程中還會產生增值稅,資產保有環節產生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稅收。稅種繁多及稅費高企,阻礙了企業重整進程的實現。“當前實踐中針對破產企業的稅收優惠絕大部分是個案處理,沒有形成系統、穩定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殷興山說。

  融資難導致企業破產重整不順。破產重整成功必須要有新的資金注入,實踐中企業重整獲取注資都面臨一定的困難:企業原有股東大多不具備增資實力,政府注資更多考慮社會公共利益,僅限於有重要影響的大型企業,戰略投資者看重的是企業的重組價值,大多數傳統行業企業恰恰不具備。

  銀行機構對參與企業重整融資也持謹慎態度。“這是因為企業重整本身面臨的不確定性較大,資金使用期限長,加上重整企業可能已經沒有或僅剩少量資產可供融資擔保,貸款償還風險較大。”殷興山說。

  信用修復難導致企業“重生”不易。由於重整後企業仍然保留原先企業的經營主體和組織機構代碼,重整前企業及其股東的不良信息仍無法修復,如征信系統無法賦予重整後企業以新的信用記錄,稅務部門信用系統無法更新企業稅收繳納及獎懲信息,司法系統的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系統的失信記錄也無法修復。這就導致企業重整後難以開展再融資、招投標等經營活動。

  完善企業破產重整制度

  破產制度的理念是及時止損、積極化險,但如果破產制度不完善,或者破產制度得不到很好實施,僵屍企業會深陷“財政地獄”,大量消耗社會資源,破壞競爭力、減少生產力,並拖累整個經濟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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