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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華金東區澧浦鎮瑣園。(資料圖) |
中評社北京5月5日電/浙江在線訊,推進城鄉融合,是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重要途徑。
近年來,浙江省著力通過改革破解制約城鄉發展的制度障礙,不斷消除城鄉差別化公共服務待遇,重塑城鄉關係。
《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高水平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行動計劃(2018-2022年)》(下稱《行動計劃》),將融合發展作為貫穿鄉村振興的主線,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農民。
《行動計劃》如何全面促進城鄉融合、大力推進共享發展?記者專訪了省農辦副主任蔣偉峰、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錢文榮、浙江大學中國農村發展研究院教授徐旭初。
激活土地要素
鄉村振興,深化改革是動力。
如何深入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制度建設?《行動計劃》重點推動五個方面的機制體制改革: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深化“三位一體”農合聯改革和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
“2017年,我省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56元,連續33年位居全國省(區)第一。”浙江省農辦副主任蔣偉峰說。
蔣偉峰認為,要素資源城鄉雙向流動加速,越來越多的資本技術人才向農村流動,但阻礙這種流動的體制障礙仍然存在,盤活農村要素資源、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加快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面臨不少困難,加快構建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體制機制,全面激發市場、激發主體、激發活力顯得越來越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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