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5日電/記者近日從浙江省財政廳獲悉,浙江省政府批複寧波市作為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城市,寧波市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個人所得稅將有優惠。
新華網報道,根據試點方案,寧波市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并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
試點方案明確,適用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是指在寧波市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
試點方案明確,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是指由保監會研發并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適合大衆的綜合性健康保險產品。待產品發布後,寧波市將立即組織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