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1日電/10月20日,記者從浙江省法制辦了解到,浙江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權力類別不再保留。這意味著,非行政許可審批已在浙江退出歷史。
浙江日報報道,在此次清理中,省、市、縣累計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13931項,其中取消5380項,調整為行政確認、行政徵收和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8551項。
在法律規定中,非行政許可審批指的是行政機關在法定的行政審批事項之外,因為行政管理需要而設置的審批事項。但在實際操作中,一些部門和地方濫用非行政許可審批,影響辦事效率,給群眾和企業帶來負擔,甚至產生權力尋租現象,一度被指“制度後門”和“灰色地帶”。
去年7月開始,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統一部署,浙江開展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工作,組織專門力量,逐一進行梳理、核對、甄別。其中,省本級去年底前完成清理工作,省政府去年12月發文公布取消和調整的目錄;在此基礎上,各市縣於今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
在桐廬清理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中,“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審查”取消後,群眾紛紛叫好。以往,企業申報建設項目時,要先找中介機構做報告,再由交警部門審查,經常歷時幾個月。“現在這一項目審查已合併列入建築選址論證報告中,企業至少可以縮短一半審批時間。”杭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說,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有助於改善投資環境、釋放市場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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