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31日電/記者近日從浙江省民政廳了解到,近年來,浙江省以確保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和病故軍人遺屬(簡稱“三屬”)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為目標,不斷加大工作力度,“三屬”撫恤優待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績。
新華社報道,法制體系不斷健全。2015年3月,浙江省出台《浙江省軍人軍屬權益保障條例》,在全國首次以法規形式出台軍人軍屬權益保障規範。浙江省民政廳根據條例規定,近日首次在省級範圍內統一印制“三屬”優待證,并組織發放。自2016年1月1日起,“三屬”持優待證在浙江省行政區域內可以享受以下優待:乘坐火車、輪船、長途公共汽車和民航班機等交通工具時,優先購票;免費乘坐城市公共汽車和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免費瀏覽公園、國有單位經營的旅游景點;免費參觀科技館、博物館、紀念館等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優待證發放範圍涵蓋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和病故軍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據初步統計,全省約有2萬人可以享受優待。
政策保障持續強化。2015年1月,浙江省修訂《浙江省軍人撫恤優待辦法》,對“三屬”的烈士褒揚金和一次性撫恤金發放及優待進行了進一步規範。2015年10月,浙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軍區政治部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烈士紀念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加強烈屬優待工作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政府投入力度加大。確保財政主渠道投入是做好“三屬”工作的基本保證,“十二五”期間,浙江省“三屬”撫恤金投入近8億元。2015年,全省“三屬”定期撫恤金平均超過21000元/年,以杭州市城區為例,目前烈屬、因公犧牲遺屬和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分別為每月3743元,3431元和31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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