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體”構築服務三農網絡
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全國性為“三農”提供綜合服務的骨幹力量,這意味著供銷合作組織要牢牢把握生產合作、供銷合作、金融合作三大農村合作方向,通過自身改革理順體制機制,同時強化“三位一體”的農村合作網絡,編織適應並引領農業現代化的服務網絡。
早在2006年,浙江就率先探索以農民專業合作、供銷合作、信用合作為主要內容的“三位一體”新型農村合作模式。主要做法是:供銷社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提升專業合作水平,產銷對接解決農產品“賣難買貴”,信用合作緩解農村金融貧血症,融生產、銷售及金融支持於一體。在堅持家庭經營的基礎上,逐漸構建起生產與銷售對接、經營與信用掛鈎的合作融合方式,實現農業增產農民增收農村發展,創造了農業現代化先行的“浙江樣本”。
專業生產合作是農業合作的基礎。供銷社綜合改革中,可以利用自身貼近農民、體系健全的優勢,創辦、領辦、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提升生產合作的規模、實力、帶動性。如浙江省由供銷社領辦參與的專業合作社銷售規模比社會平均水平高50-60%,專業合作水平高、帶動能力強。通過供銷領辦,讓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擺脫“只掛牌、不合作”、數量多合作少等“虛胖”陷阱,從有名走向有實。
供銷合作是供銷社的傳統“強項”。在構建服務三農網絡大背景下,各級供銷合作組織可以利用自身渠道優勢,發展起多種農產品流通模式,實現專業生產、銷售合作聯合,農戶“小生產”通過產銷對接,在大市場中逐漸由被動的“受價者”變為主動的“定價者”。
作為弱勢產業,農業領域一直難獲資本青睞。金融合作一直是農村合作的“短板”。供銷社在未來可以通過對接農民專業、供銷合作,發展村民共同體內部資金互助合作組織,將農村內部信用“變現”,讓“弱產業”和“強資本”有效對接,緩解商業銀行、小貸公司等“外置金融”無法解決的農民“融資難”、農村“金融貧血症”等問題。
只有把握農業生產的市場化和合作化兩個發展潮流,在堅持家庭經營不變的基礎上,創新農業合作模式,通過構建健全的農業服務網絡,真正激活供銷社服務三農的職責和體系,才能扭住供銷社為農服務“牛鼻子”,發揮多方協力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聚合效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