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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織密制度籠子(網絡圖片) |
中評社北京1月11日電/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在集中開展警示教育活動中,針對查找出的廉政風險隱患織密制度籠子,消除監督盲區和監管“飛地”,強化對核心機關、機要單位、關鍵崗位人員的有效監督,著力解決“燈下黑”、疏於監管等突出問題。
國家發展改革委在集中開展專題警示教育活動中,在充分借鑒以往好做法好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聚焦通報案例所反映出的突出問題,結合機構改革和制定新“三定”方案,通過嚴格限制自由裁量權,嚴格執行履職用權工作規程,努力從根子上破解“權隨賄腐、賄隨權集”問題。
針對典型案例暴露出來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環節,中央政法委把加強幹部日常監管作為重要課題,發揮黨支部“管人頭”的優勢,探索建立幹部八小時之外行為規範。同時,加強廉政風險定期排查,對容易產生利益交換的重要崗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完善落實全程記錄、監督制約、輪崗交流等制度,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中國人民銀行發揮好內部審計在促進央行履職和防範風險中的監督作用,嚴格履行監督責任,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會同派駐紀檢監察組嚴格責任追究,建立健全國有金融機構重大決策失誤和失職、瀆職責任追究倒查機制,嚴厲查處侵吞、貪污、輸送、揮霍國有金融資本等行為。
記者了解到,不少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還制定和修訂了一系列制度規定,堵漏洞補短板,防控機關廉政風險。如,新華社制定《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各單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工作職責》等制度規定;中國科學院印發《黨員幹部廉潔自律負面清單》《機關工作人員“十不准”》;國家統計局制定《統計違法案件通報曝光工作辦法(試行)》《幹部交流工作暫行規定》,等等。
為鞏固深化警示教育活動成果,一些部門還結合實際探索建立健全日常監督長效機制。中央組織部建立信訪、審計、輿情、“12380”舉報平台等相關信息渠道的定期溝通和研判機制,提高日常管理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健全黨員幹部思想狀況和廉潔自律情況定期研究分析制度。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