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8日電/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劉守東,經班子會集體研究利用購物打折結餘款辦理購物卡方式截留公款,其本人累計親手辦理購物卡433張,總面額為28.38萬元。再用購物卡採購商品慰問社區志願者;為社區‘兩委’人員違規發放福利;並將價值11.45萬元的購物卡與部分社區‘兩委’人員進行瓜分,其本人占有5萬元。”這是日前北京市海淀區紀委監委查處的一起典型案例。
深挖細查 意外收獲
2017年9月25日,海淀區紀委監委第八紀檢監察室受理了舉報反映海淀區羊坊店街道某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劉守東違紀問題的匿名線索,舉報其借為女兒舉辦婚禮之機斂財,順帶說到社區在採購活動中收受回扣。
審查人員第一時間對婚禮現場錄像進行了證據固定。隨後立即向該社區經常採購活動用品的北京某超市核實,比對商品的進價和賣出價,發現該超市商品價格普遍偏低,沒有太多給回扣的空間。
“是舉報人道聽途說,還是被舉報人手段太隱蔽?”審查人員沒有洩氣。繼而開展了為期兩周的反覆查賬、對賬工作,把2013年至2017年羊坊店街道的相關賬目材料、超市採購的所有賬目材料全部收集到位,對該社區146次共126萬餘元資金申請全部列表比對分析,發現劉守東利用超市“打折促銷”渠道共結餘公款28.38萬元,辦理了433張購物卡。
“意外發現”讓審查人員連日來的疲憊頓時煙消雲散。接著,審查人員又對這433張購物卡相關明細,包括平賬日期、申請資金的項目、支票金額、支票號、辦卡金額、辦卡時間、實際消費情況以及是否關聯超市會員卡等進行逐筆統計分析,最終核實該社區7名“兩委”人員存在違規使用及非法占有公款問題。
“這是一起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的典型案件,持續時間長,且被審查人手段隱蔽,善於玩規避,搞變通。”審查人員王文帥感嘆道。
“被審查人採取的是以班子會集體研究決定作為‘擋箭牌’,會後以‘螞蟻搬家’式的手段非法占有公款。最終我們依靠最基礎的查賬工作‘不厭其小、不厭其煩’,一舉打開局面。”海淀區紀委監委第八紀檢監察室主任汪蕾介紹說。
公款購卡 手段隱蔽
該社區為羊坊店街道辦事處下屬的居民社區,其社區黨委為街道黨工委的下級組織。該社區無獨立財務賬戶,如社區組織文體活動、節日慰問等,需向羊坊店街道申請活動經費,該活動經費為財政撥款,屬公款,且須專款專用。
2012年3月,劉守東擔任該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後,在開展社區活動前去北京某超市購買物品時,發現參加打折返利活動可以結餘部分資金。2012年12月,劉守東召開社區“兩委”班子會議提議,今後社區開展活動購買商品時,選擇有價格優惠的商品,在採購完活動商品後,用支票結餘的資金購買購物卡,以方便為社區志願者購買慰問品,參會的班子成員均同意該議題。此後,該社區又多次召開“兩委”班子會集體研究並通過上述議題。
“‘兩委’班子成員均知悉購物結餘資金為專款專用的公款性質,卻在班子會上一致通過該議題,屬於明知故犯。”海淀區紀委監委第八紀檢監察室副主任鐘鳴介紹說。
2013年1月至2017年9月,劉守東在北京某超市使用羊坊店街道辦事處下撥資金購買社區活動所需商品時,通過購買促銷、打折商品的方式截留資金,併購買了433張該超市購物卡,總面額為人民幣28.38萬元。
其間,劉守東用價值9萬餘元的購物卡,購買大米、食用油、洗潔精等商品慰問社區志願者;用價值7.8萬餘元的購物卡,購買大米、食用油等商品違規給社區“兩委”人員發放福利。餘下購物卡由劉守東分發給部分社區“兩委”人員使用。其中劉守東自己占有5萬元,李某某(另案處理)分得2萬元購物卡,吳某、王某某各分得2萬元購物卡,馬某分得3500元購物卡,郝某分得1000元購物卡。
“我當初的想法是,利用購物節省的錢為社區志願者和工作人員買些東西,慰勞他們,同時也為自己謀些私利,於是就將這些想法提議上班子會集體研究,大家一致同意將購買超市促銷商品的剩餘資金辦成購物卡,並付諸實施。”劉守東在接受審查時交代說,他認為是集體決策,感覺風險不大。
嚴肅執紀 絕不姑息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領導幹部必須時刻清楚這一點,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嚴格自律。
劉守東身為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以召開社區“兩委”班子會的形式截留財政資金,造成不良影響,構成違反財經紀律行為;其利用職務之便,採取侵吞的手段非法占有截留資金並用於個人消費,且情節嚴重;其還違規收受社區工作人員給予的禮金10800元,構成違反廉潔紀律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海淀區紀委常委會議討論決定,給予劉守東開除黨籍處分;給予社區黨委委員、居委會副主任吳某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社區黨委委員、居委會委員王某某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社區黨委委員、居委會副主任馬某警告處分;給予社區黨委委員、居委會委員郝某警告處分;對另兩名“兩委”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對收繳以上人員的涉案款項全部上交區財政。
“我作為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卻經不住利益的誘惑,置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於腦後,以集體決策為名,以權謀私,與民爭利,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辜負了街道及社區黨組織對我的信任與廣大居民的期望,追悔莫及。”劉守東在檢查書中反省自己。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對於黨員幹部來說,要認清形勢、加深認識,從頂風違紀的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訓,嚴守紀律、心存敬畏、自律自省,切莫被利益蒙蔽雙眼,‘卡’住本應精彩的人生。”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海淀區將緊盯老問題,關注新動向,對不收手、不知止,玩規避、搞變通的‘四風’隱形變異問題深挖細查,堅決防止反彈回潮。”在最近召開的海淀區領導幹部警示教育大會上,海淀區委書記於軍這樣表態。
◎新《條例》紅線
第七章 第七十條 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一)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的;
(二)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重大問題的;
(三)故意規避集體決策,決定重大事項、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的;
(四)借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的。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