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9日電/1.北京市豐台區地方稅務局長辛店稅務所主任科員殷立東公車私用問題。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殷立東在擔任右安門稅務所黨支部書記、所長期間,多次私自駕駛公務用車參加聚會、回老家等。殷立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北京市紀委監委)
2.天津市和平區房屋修建服務站站長隆濤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遊等問題。2014年至2018年,隆濤利用職務便利,先後五次接受工程分包商出資和安排,前往山西、雲南等多地旅遊。同時,隆濤還多次接受工程分包商提供的宴請、足療等活動安排。此外,隆濤還存在向有關領導贈送禮金2萬元的問題。2018年12月,隆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天津市紀委監委)
3.河北省武安市衛生教育學校副校長白為華違規公款旅遊問題。2017年12月,白為華以考察為名,使用公車到四川旅遊四天,旅遊費用在原工作的衛生院報銷。組織調查期間,白為華退還了違規報銷的費用。2018年7月,白為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河北省紀委監委)
4.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東勝鄉原黨委副書記、鄉長馬雲鵬公車私用問題。2018年8月18日至9月18日,馬雲鵬要求本單位司機範某每天駕駛鄉政府應急專業車接送其上下班。2018年11月,馬雲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免職處理。(吉林省紀委監委)
5.江蘇省灌雲縣公安局經濟文化保衛科副科長任義鵬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18年6月21日,任義鵬違規接受轄區內某企業工作人員邀請,當晚在該企業食堂與相關管理服務對象聚餐並飲酒。2018年6月,任義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江蘇省紀委監委)
6.浙江省開化縣村頭鎮民政辦副主任李偉在低保補助金管理髮放工作中履職不力問題。2017年,時任開化縣村頭鎮民政辦主任李偉在管理髮放低收入農戶救助金工作中,未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對該鎮已死亡的29名扶貧對象繼續發放低保金共計22260元。2018年12月,李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多發的低保金予以追繳入庫。(浙江省紀委監委)
7.安徽省來安縣水口鎮西王村文書、支委委員潘貴明低保動態調整工作失職問題。西王村詹某妻子張某為殘疾人,該戶為殘疾低保戶,2017年3月,張某死亡。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水口鎮仍發放張某低保金共計4010元,潘貴明作為該村低保動態調整負責人,明知此情況但沒有上報,未能有效履行職責,造成國家專項資金流失。2018年9月,潘貴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詹某戶違規領取的低保金已追繳。(安徽省紀委監委)
8.河南省潢川縣政協黨組成員徐文強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至2017年,徐文強在擔任潢川縣六城聯創辦公室主任期間,該縣六城聯創辦公室以“加班誤餐補助”及“委屈獎”“敢問獎”和“善說獎”等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獎金共計255.42萬元,其中徐文強本人領取47840元。2018年11月,徐文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河南省紀委監委)
9.湖北省浠水縣政協提案法制文史委員會副主任何勇公款旅遊問題。2017年11月19日至26日,何勇在兼任浠水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簡稱“農合聯”)理事長期間,未經上級同意,攜農合聯3名工作人員,以外出考察為名,駕駛公車前往恩施、重慶、成都等地旅遊。旅遊期間產生的住宿、餐飲、車輛加油、ETC過境等費用共計10128.94元,在農合聯財務報銷。何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被追繳,其他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湖北省紀委監委)
10.湖南省湘潭市青少年宮財務室原主任兼出納羅靜私車公養問題。2017年7月7日至2018年1月24日,羅靜利用職務之便,夥同青少年宮臨聘司機馮佳,使用單位加油卡,在中石化某加油站先後為自己私車加油13次共計3404.54元。2018年9月,羅靜受到行政警告處分,追繳違紀資金,並調離財務崗位;馮佳被辭退,並追繳相關費用;對青少年宮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予以提醒談話。(湖南省紀委監委)
11.廣東省中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黃銳平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3年至2017年間,時任中山市公安局副局長黃銳平多次收受下屬及社會老板所送禮金,共計8.9萬元。黃銳平另有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2月,黃銳平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廣東省紀委監委)
12.廣西壯族自治區南丹縣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局長馬訓康公車私用問題。2018年2月15日(大年三十),馬訓康駕駛縣科技局二級機構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所屬的現代越野車從南丹縣城出發,於當天到達東蘭縣長江鎮周賴村文雅屯老家,2月17日(大年初二)返回。2018年4月4日,馬訓康同樣駕駛該越野車回東蘭縣老家過清明節,清明節結束後,馬訓康於4月6日上午將公車交回單位,同時將350元車輛燃油費交給司機黃某,讓其存入單位油卡。2018年8月,馬訓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
13.海南省屯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王丕春違規領取津補貼、使用公務油卡加油等問題。2014年至2018年,王丕春在兼任縣城投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期間,該公司違規發放津貼補貼296151.23元、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在節假日、雙休日因私加油52959.56元,其中王丕春本人違規領取50619元、違規因私加油39884.93元。此外,王丕春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2018年11月,王丕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級(降低一個級別工資)處分,相關違紀款已追繳。(海南省紀委監委)
14.貴州省錦屏縣水庫和生態移民局原局長楊通釗,黨組成員、副局長楊默漠視群眾利益和疾苦問題。2017年2月,錦屏縣水庫和生態移民局為了完成省、州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任務,在上報2016年度易地扶貧完成搬遷套數據和搬遷入住率上存在弄虛作假。虛報完成166套,虛報率為18.46%;入住虛報完成121戶482人,虛報率為92.69%。扶貧政策在貧困戶中未真正得到落實,侵害了群眾利益。楊通釗、楊默分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貴州省紀委監委)
15.雲南省會澤縣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違規虛假列支財務費用發放過節費問題。2013至2016年期間,會澤縣聯社通過虛假列支會議費、辦公用品費、廣告宣傳費、汽車用品費等共42筆、金額156.44萬元,用於業務拓展走訪客戶以及向職工發放過節費、被子等。2018年5月,時任黨委書記、理事長張加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時任黨委副書記、主任餘斌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時任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監事長李斌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時任黨委委員、副主任崔吉華、唐敏,時任辦公室主任李發穩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雲南省紀委監委)
16.甘肅省臨洮縣新華書店副經理馬海霖違規操辦其子升學宴問題。2018年8月9日,馬海霖為其子操辦升學宴,違規收受單位31名同事禮金共計6400元。2018年9月,馬海霖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收受單位同事禮金已退還。(甘肅省紀委監委)
1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蔡偉違規安排管理服務對象提供高消費娛樂活動問題。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蔡偉先後8次安排轄區內某娛樂場所為其個人及朋友提供免費飲酒、唱歌等高消費娛樂活動,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8年2月,蔡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監委)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