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誰制發誰負責共監督”原則,制發主體負主責,有效發揮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職責,充分激活主管單位監管責任,形成推動整改的合力,加強對紀檢監察建議落實情況的跟蹤監督檢查,確保建議落地見效。
“思想教育不到位、管理建設不完善、制度執行不嚴格,廉政風險較大……”2019年9月2日,津南區紀委監委在查辦區人防辦一幹部受賄、收回扣案件後,向該單位發出監察建議書指出問題。
對照監察建議書,區人防辦立即整改,先後3次專題研究,開展廉政談話與警示教育;制定思想匯報制度;修訂財務管理制度等。
區紀委監委駐區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緊盯區人防辦整改落實情況,通過列席監督專題民主生活會、查閱材料、個別談話、監督檢查、受理舉報等方式,跟蹤監督。
區政府辦公室認真落實監管責任,結合正在開展的全市人防系統腐敗問題專項調查整頓工作,由分管副區長對區人防辦全體幹部開展集體廉政談話。
“誰制發、誰負責、共監督。”津南區紀委副書記李建彬說,紀律檢查建議書和監察建議書發出後,區紀委監委辦案部門全程督辦,有關監督檢查室和派駐機構共同督整改、促落實,激活主管單位的監管責任,形成推動整改的合力。
為規範紀檢監察建議工作,2018年8月,天津市紀委監委出台了《關於加強和規範紀檢監察建議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強調對紀檢監察建議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明確在紀律檢查建議書或監察建議書送達被建議單位的同時,分別抄送該單位紀檢監察機構、派駐紀檢監察組和主管單位,各監督主體同向、同頻、同步跟進,激活監督“後勁兒”,多維度、多層面促進紀檢監察建議有效落實。同時,明確將紀檢監察建議落實情況納入“兩個責任”考核、政治生態分析評價、述責述廉和民主生活會監督內容。對落實建議存在問題的及時指出、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啟動責任追究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