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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案件犯罪金額證據審查重點
http://www.CRNTT.com   2022-03-09 08:41:05


來源:澎湃新聞
  中評社北京3月9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受賄案件中,犯罪金額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至關重要,特別是受賄次數多且時間跨度較長的案件,幾乎每一筆數額都是控辯焦點,自然也是舉證質證的主戰場。對實踐中常見的不同賄賂方式,證據審查重點也會存在差異。

  長期投資型賄賂。需要將謀利事實與收受賄賂的時間段對應上,有時因為一次受賄中包含多個謀利事項,也可能出現“多對一”賄賂模式。需要注意,如果受賄人的職務發生變動導致某個節點的受賄數額、受賄地點同步變動,要重點收集證明受賄連貫性的證據,增強審判機關內心確信。對於感情投資型受賄的,需要確定行受賄人初識時間和交往過程,有無介紹賄賂人,理清事情發展過程。

  以借為名賄賂。為破解以借為名掩飾受賄,需要補充行受賄雙方資金往來情況、借款必要性等證據,還要注意識破賬面上假意還款,背地裡再返還賄金等“障眼法”,有針對性收集證據。同時,行受賄人在發現自己可能被組織掌握了情況後,可能緊急採取“補救”措施,如補充簽訂虛假還款協議、與家屬和行賄人串供等,都需要取證到位。

  貴重物品賄賂。黃金、玉石、古董等貴重物品,應當盡量查明來源,包括進貨記錄、購買記錄、轉讓記錄、物品編號、認證證書、鑒定意見等。如果受賄人是古董、玉石愛好者,還應提前甄別其自藏物品與受賄所得,避免受賄人渾水摸魚將受賄物品掩飾為個人收藏品。同時,為防止受賄人私下調換受賄物品,需要細致登記涉案物品特征,做好錄像拍照和編號後入庫封存。

  市場交易型賄賂。主要表現為低價購房、股份轉讓、經商分紅等利益輸送模式,取證難度較高。以低價購房型受賄案件為例,存在許多證明難點,究其原因是房屋參照物不易確定。實踐中,影響房屋價格的因素較多,地段、樓層、方位、戶型、采光、物業、上市年份、市場供需等多種因素交織在一起,評估鑒定價格經常存在爭議,又摻雜銷售員提成、合理優惠浮動等人為因素,因此犯罪數額經常是控辯焦點。對於這種交易型賄賂,必須要高度重視市場經濟因素,盡可能收集“非市場獲利”的證據,綜合判斷獲利依據以及與職權之間的關聯。

  不論是哪種受賄形式,都要注意避免言詞證據陷阱。受賄具有相當強的隱蔽性,一般非親身經歷不能供述,因此言詞證據是定罪關鍵。實踐中發現,部分受賄人和行賄人在細節方面故意設下陷阱,供述錯誤信息,誤導辦案人員調查方向。如有受賄人虛假供述其2018年在某咖啡廳收受他人20萬元現金,其後查證該咖啡廳在2020年才開業,地點明顯錯誤。對於行受賄雙方所述的受賄時間、地點、金額、面值、幣種這類細節性證言,即使受賄人認罪認罰,審查調查部門也要細致核查、謹慎求證,形成不輕信口供的良好辦案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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