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4日電/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紀檢監察機關準確運用“四種形態”實施辦法(試行)》。《辦法》首次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對“四種形態”作出全面規定,是對“四種形態”的具體化、規範化、制度化,標誌著“四種形態”形成了重要的制度成果。制度是管根本、管長遠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紀檢監察機關要結合正在開展的黨紀學習教育,把《辦法》作為監督執紀執法工作的重要依據,以準確運用“四種形態”為導向嚴格紀律執行,提升運用“四種形態”的質量和效果。
“四種形態”彰顯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理念,體現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原則,貫徹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方針,落實寬嚴相濟、嚴管厚愛要求,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理論、實踐和制度創新。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站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高度,著眼解決新時代黨的建設深層次問題,總結運用建黨百年管黨治黨經驗,創造性提出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推動寫入黨章、黨內監督條例、黨紀處分條例,內涵不斷豐富、效果不斷提升。黨的二十大以來,中央紀委二次、三次全會都對準確運用“四種形態”作出部署,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持續發布執紀執法指導性案例,帶動全系統不斷提高運用“四種形態”的能力水平。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種形態”的重要論述,切實學好、用好《辦法》,更好把握“四種形態”尺度標準,提高依規依紀依法履職能力,不斷把全面從嚴治黨、黨的自我革命引向深入。
深刻認識把握“四種形態”的功能定位,更好服從服務於全面從嚴治黨。“四種形態”貫穿著全面從嚴治黨的基本理念和具體要求,蘊含著多數與少數、量變與質變、嚴管與厚愛、懲治與挽救等深刻的辯證法,為管黨治黨提供了標尺。運用“四種形態”的根本目的是加強黨的建設、深化黨的自我革命、永葆黨的先進純潔,通過創新教育、管理、監督的理念思路,把管和治體現在日常,用嚴明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提出“四種形態”的政策初衷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充分體現黨的政策和策略,體現組織的關心和愛護,既讓黨員幹部重視、警醒、知止,又激發其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在嚴管厚愛中激勵擔當作為。實踐“四種形態”的有效路徑是一體推進“三不腐”,既針對苗頭性問題、又覆蓋各種違紀行為,懲治震懾、制度約束、提高覺悟一體發力,實現標本兼治、系統施治,進一步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認識把握“四種形態”,將其更好地融入和服務全面從嚴治黨,把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推進黨的紀律建設常態化長效化。“四種形態”是一個環環相扣、邏輯嚴密的整體,猶如四道防線,逐級遞進、層層設防。準確運用“四種形態”,關鍵就是堅持嚴的基調,通過把紀律規矩立起來、嚴起來,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在問題發展的每一個環節都及時糾正,防止幹部從小錯到大錯、從量變到質變,在錯誤的道路上越滑越遠。要強化經常性紀律教育,加強正反兩方面教育,結合身邊人身邊事深化以案為鑒,引導黨員幹部學紀、知紀、明紀、守紀,從中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把遵規守紀刻印在心。要嚴格紀律執行,在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巡視巡察、追責問責等工作中把紀律挺在前面,對違反黨規黨紀的行為,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切實維護紀律的剛性、嚴肅性,防止“破窗效應”。要準確把握常態、大多數、少數、極少數的運用標準和要求,科學分類處置,實現“懲治極少數”和“管住大多數”協同並進,維護黨內良好政治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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