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處置和侵占村集體“三資”問題較嚴重。昌圖縣泉頭鎮橋口東村,將集體所得的徵地補償費21萬元不入賬,其中10萬元以村黨支部書記名義存入銀行,其餘11萬元被挪作他用,縣紀委、監察局在檢查村務公開發現此案件線索後,進行了查處。
在陝西高陵縣,近3年涉農的230起信訪案件中,有217件與“三資”的管理有關,占涉農信訪總量的80%;發生在農村幹部中的98起違紀違法案件,有85起都與農村“三資”有牽連。
提升法治觀念
強化督查監管
辦案人員發現,造成村官貪腐的原因很多,既有村幹部法治法紀觀念淡薄等主觀原因,也有監督機制不全、權力集中等客觀原因。為此,各地採取舉措,一方面提升村官的法治觀念,一方面完善制度促進村務公開並加強對權力的監督。
日前,北京市的190名村黨組織書記參加了一場特殊的培訓班,主題是廉潔履職,專題學習《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再次明確強調鄉村幹部41個“不准”等規定,提升村官的法治意識。
湖南湘西在全州165個鄉鎮都配備紀委書記和紀檢幹部,2127個行政村都配備紀檢員,農村基層紀檢組織實現了全覆蓋。
遼寧昌圖縣近幾年來,實行“村財鄉管”,有效杜絕了財務混亂,並通過黨務公開、村務公開、異地交叉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逐步建立起讓村幹部不能違紀、不敢違紀的制約監督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