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3日電/從看守所到法院近30分鐘的車程裡,徐祖萼一路目不轉睛地盯著車窗外。
川流不息的車輛、熙熙攘攘的人群從他眼前一一掠過。此時此刻,這些對很多人來說稀鬆平常的風景,在年過六旬的徐祖萼眼中,成為一種稍縱即逝的“奢侈”。
1月22日,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徐祖萼受賄案。對徐祖萼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對徐祖萼受賄所得贓款贓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查,2002年至2015年,徐祖萼利用擔任杭州市上城區代區長、區長、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拆遷、置換、房產開發、房屋產權辦理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通過低價購房等方式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82萬餘元。
徐祖萼稱自己做夢也沒有想到,即將謝幕的政治生涯會因為低價購房而結束,賠上了自由的代價。這對他而言是一次慘痛的教訓,對其他人來說同樣是一次深刻的警醒:和徐祖萼一樣,很多幹部倒下去都是因為違規房產交易引發的職務犯罪。
“我之所以走到今天這個地步,就是因為把權力用錯了地方”——
當項目經理告訴他優惠購房的決定已經批下來的時候,其實他心裡很明白,這個折扣很大,一般人根本拿不到,房產公司看中的正是他手中的權力
從失去自由的那一刻起,直到站在被告席上,徐祖萼仍在一遍遍回憶和分析自己怎麼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
如果從購買杭州市上城區春江花月小區的一處房產算起,徐祖萼先後低價購買了地處杭州的秀水山莊、鳳凰北苑、九龍山莊、四條巷等多處房產,享受到的價格優惠從68.5萬元到313.5萬元不等,時間跨度從2005年到2010年左右,前後也就五六年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