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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
中評社北京9月27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張海,男,1984年4月出生,200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5年6月參加工作。曾任重慶市武隆縣建委科員;重慶市規劃局渝中區分局規劃管理一科科員;重慶市規劃局辦公室科員;重慶市規劃局渝北區分局規劃編制管理科副科長、科長;重慶市渝北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國土空間規劃科科長;重慶臨空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多寶湖智慧生態城項目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
2022年11月,張海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重慶市渝北區紀委監委審查調查。2023年2月,張海被採取留置措施。2023年4月,張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2023年7月,張海因犯受賄罪、洗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並處罰金四十八萬元。
接受審查調查時,張海38歲。因廉潔從政的“第一粒扣子”沒有扣好,長期忽視政治理論學習和黨性鍛煉,私欲膨脹、趨金逐利,想著法子、變著花樣撈錢,膽子越撈越大,贓款越收越多,他一步步滑入違法犯罪的深淵。張海因追逐“錢程”而自毀前程,發人深思,令人警醒。
精神缺鈣,埋下貪腐禍根
“畢業後,我一直在業務單位工作,也常常以業務幹部自居,對政治理論學習抱著應付了事的態度,能躲就躲,必須參加的也是左耳進、右耳出;討論發言不結合思想和工作實際,編瞎話、說大話、講空話;從來不做學習筆記,上級抽查時就抄別人的筆記來應付。”接受審查調查後,張海悔恨地說,自己雖然在形式上入了黨,但長期忽視政治理論學習和自我改造,並沒有在思想上真正入黨。
不真學就不可能真信,不真信就樹不牢理想信念,精神上就會缺“鈣”。隨著黨齡增長,張海黨性修養不增反減,精神家園逐漸被私利占據,價值觀逐漸扭曲,錯誤地認為衹有錢才是最穩妥的,渴望在金錢上尋找所謂的“安全感”。
被欲望驅使的張海絞盡腦汁為“錢程”奔波。2005年大學畢業後,他通過選調生考試到武隆工作,發現武隆遠遠趕不上中心城區繁華、自己所在單位待遇一般,便想方設法考到中心城區的“實權”部門;2016年,看到建築行業紅火、規劃項目多,可以給自己帶來更多利益,便拒絕了組織讓其去國企工作的機會;2021年,他認為規劃行業沒多大油水了、風險高了,又主動申請去國企工作。只考慮“好處”來選擇崗位的張海,對別人送來的紅包禮金來者不拒,對不法分子的“圍獵”毫無抵抗,反而甘於“被圍獵”、享受“被圍獵”。
2016年,張海接受重慶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老板肖某宴請,並收受現金紅包3000元;2019年至2020年,張海利用負責組織、審核規劃編制的職務便利,幫助重慶某交通規劃設計公司承接規劃論證和設計項目,5次收受其法人代表張某某錢款共計24.6萬元……據統計,2009年至2022年,其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共計18.6萬元;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規劃初審調整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231.15萬元,個人實際分得187.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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