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9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經山東省委批准,山東省紀委監委對淄博市原一級巡視員劉榮喜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榮喜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家風不正,治家不嚴,對家人失管失教;公器私用,以權謀私,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款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榮喜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榮喜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淄博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