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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9月11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工業和信息化部紀檢監察組、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工業和信息化部紀檢監察組、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山西省煙草專賣局(公司)原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李澤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澤華違反政治紀律,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團團夥夥,拉幫結派,嚴重破壞本單位政治生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公款送禮,公款接待私人朋友,公車私用;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人用人,在幹部職務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超批覆建設辦公樓,違規購置別墅,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澤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蛻化變質、自甘墮落,紀法意識淡漠,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李澤華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李澤華簡歷
李澤華,女,漢族,1954年7月出生,河北唐山人,1970年9月參加工作,197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文化程度,經濟師。
1970年9月至1974年9月,任河北省秦皇島市飲食公司政工組辦事員;
1974年9月至1976年3月,任河北省秦皇島市飲食公司長城路中心店副主任、支部副書記、支部書記;
1976年3月至1976年10月,任唐山地革委商業服務樓副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