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8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4月25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就新時代立法工作成就與進展舉行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新制定法律68件,修改法律234件,比上一個十年分別增加三分之一和近2倍,立法數量大幅增加。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完善取得顯著進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進一步增強。”許安標介紹,近年來通過編纂完成民法典,出台國家安全、衛生健康、公共文化等重點領域基礎性法律,對生態環境、教育科技等領域一批重要法律進行修改完善,加強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我國法律體系日益完備。
在立法體制方面,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相關決定,明確監察委員會可以制定監察法規。“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多出了監察法規等新形式,這是重大的制度發展完善。”許安標說。
在完善國家機構制度層面,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主任童衛東表示,全國人大制定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相關法律,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包括制定監察法,明確監察機關的組織、職責和權限,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制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加強對公職人員的監督和對違法公職人員的懲戒;制定監察官法,推進高素質專業化監察官隊伍建設,推進監察工作規範化、法治化。
刑事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具有基礎性、保障性地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主任岳仲明介紹稱,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通過三個刑法修正案,對刑法有關規定作出法律解釋,在反腐敗等方面對刑法進行了修改完善。落實黨中央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建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實行認罪認罰等部署要求,修改了刑事訴訟法,對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作出法律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