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4日電/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山西省高平市米山鎮人民政府原副鎮長鄭建忠在發放土地污染賠償款過程中克扣群眾錢款;山東省濟南市萊蕪區政協委員聯絡委員會原副主任秦立奉違規向企業攤派、轉嫁費用……日前,一批違反群眾紀律的案例被通報,相關黨員幹部受到處理。
群眾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處理黨群關係時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三條對侵害群眾利益行為列出負面清單,明確對侵犯群眾權益和合法權利行為必須嚴肅查處、堅決追責。然而梳理相關案例發現,一些黨員、幹部漠視、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仍有發生。
有的超標準、超範圍向群眾籌資籌勞、攤派費用,加重群眾負擔。河南省安陽市紀委監委此前在督導某縣一起案件時發現,某村“兩委”5名幹部以村級經費緊張為由,未經過民主議事程序,擅自決定對本村新建房戶主收取“建房費”,用於村務支出。最終,這5名村幹部分別受到黨紀處分,違規收取的“建房費”退還群眾。
“一些黨員、幹部違反程序,隨意增加對群眾的收費項目,向群眾轉嫁攤派費用;還有一些未經民主決議,擅自開展籌資籌勞,或者擴大範圍、提高標準,將‘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變成固定收費項目,加重群眾負擔。”安陽市紀委監委第一監督檢查室主任董海堂表示,這些違紀行為都直接侵害群眾利益,對黨群幹群關係損害很大,必須牢牢盯住,不能放鬆。
有的違反有關規定扣留、收繳群眾款物,或克扣、拖欠群眾錢款。湖南省岳陽市紀委監委在監督執紀中發現,臨湘市長塘鎮柳廠村“兩委”幹部在群眾對空心房拆除款發放政策不瞭解的情況下,截留克扣相關款項,用於村裡基礎建設工程,該村黨總支書記柳某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一些黨員、幹部利用自身與群眾之間的‘信息差’,克扣截留群眾補貼資金挪作他用,無論基於何種目的都屬於違紀;還有一些黨員、幹部對群眾打白條,本該向群眾支付的錢款卻遲遲不予兌付。這些行為都侵害了群眾的獲得感,使惠及群眾的政策在執行中減損或者落空,必須嚴肅追究紀律責任。”岳陽市紀委監委第四監督檢查室主任張怡之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