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6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鄭某某那簡易房里根本沒有養過豬,卻能拿到生豬退養補助。”近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紀委監委收到一份關於萬田鄉某村黨支部委員鄭某某弄虛作假、騙取生豬退養補助款等問題的舉報材料。為瞭解事情原委,柯城區紀委監委組成調查組開展調查。
經瞭解,2013年9月,萬田鄉開展信安湖流域及匯入河流禁養區內畜禽養殖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動員村民退養生豬、拆除養殖用房,並提供相應的拆除補助。調查組也從村集體財務憑證中發現,鄭某某於2013年12月以養殖場(戶)退養拆除名義領取了生豬養殖補助,其中小豬7頭、中豬120頭、大豬130頭共補助20010元。
瞭解當時的有關情況後,調查組工作人員征得舉報人同意,到其家中詳細瞭解其反映問題的事情原委。舉報人反映道:“鄭某某的簡易房就不是拿來養豬的,本來就是一個倉庫,從來也沒有聽到他的豬舍裡傳出豬叫聲。”
隨後,調查組工作人員走訪了鄭某某簡易房周邊的農戶,並瞭解鄭某某的養殖狀況。村民們都反映沒有看到鄭某某簡易房內養過豬,簡易房內也沒有養豬的設備。
次日,調查組工作人員找到鄭某某開門見山地問道:“你建的豬欄養過豬沒有?”
“養過幾批的。”鄭某某遲疑道。
“請你提供當時生豬買賣和採購豬飼料的相關材料。”
“這……這我沒有。”鄭某某低下了頭,隨後如實交代了自己的問題。
原來,鄭某某曾經營柑橘專業合作社,於2013年4月以合作社名義審批面積為400平方米的設施農用地,並臨時搭建了簡易房用於堆放自家采收的柑橘。該簡易房雖屬審批有效期內臨時建築,但沒用來養豬。為騙取補貼,鄭某某動起了歪腦筋,利用自己是村黨支部委員,又是村退養拆除補助金審批成員,掌握了申報補助的便利,虛構自己簡易房內養殖了257頭生豬的記錄,並以此申請了生豬退養補助。
自此,事情真相大白。2023年7月,鄭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退還其違規領取的生豬退養補助金。其餘相關涉案幹部,因審批把關不嚴,受到第一種形態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