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進黨員管理機制,完善從嚴管理監督幹部機制,健全正風肅紀常態化機制,完善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機制,推動各項體制機制貫通協調、形成合力,才能把增強黨性、嚴守紀律、砥礪作風貫通起來,融入日常、化為習慣,持續放大標本兼治的綜合效能。
健全精準發力、標本兼治的監管體系,必須堅持黨的自我監督和人民監督相結合,促進各類監督貫通協調。
我們黨全面領導、長期執政,面臨的最大挑戰是對權力的監督。
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鮮明提出深入推進黨的自我革命“九個以”的實踐要求,其中之一就是“以自我監督和人民監督相結合為強大動力”。
如果說黨內監督是強身健體的“內在免疫”,那麼人民監督就是祛病除屙的“外在良方”,兩者既各有側重,又彼此聯繫、相互統一。
衹有實現二者的有機結合、良性互動,促進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各類監督有機貫通、形成合力,不斷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才能使自律與他律相互促進、相得益彰,不斷提升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基礎。
健全精準發力、標本兼治的監管體系,必須緊盯重點人、重點事,切實讓特權現象和腐敗問題無所遁形。
強有力的政治監督,是確保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位的重要保障。
從糧食安全到生態環境保護,從脫貧攻堅到鄉村振興……聚焦“國之大者”,政治監督始終有力有效,確保黨中央戰略決策執行不偏向、不變通、不走樣,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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