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3日電/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近日,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原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自力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自力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自力利用擔任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人民網-法治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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