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0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近期,為指導推動基層紀委更好履職盡責,暢通基層監督“最後一公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從各分行紀委抽調6名業務骨幹組成實地調研組,先後赴北京、天津、陝西等分行基層一線開展實地調研,掌握情況、把脈問診、解剖麻雀、研究對策。記者隨隊參加了部分地方的調研,並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採訪。
“實地調研是促進履職的有效方式。調研訪談過程中,通過面對面瞭解基層黨組織、紀檢幹部所思所想及工作難點堵點,及時糾正認識偏差,收集意見建議,找准改進提高工作的參照系。”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同志告訴記者,此次調研重點看基層黨委、紀委“兩個責任”落實情況,政治監督是否聚焦,日常監督是否落實落細等。
據瞭解,在陝西分行調研中,調研組對轄內全部10家二級分行和78家一級支行逐一走訪、進行解剖式調研,召開3場座談會,“一對一”訪談600人,涵蓋分、支行班子成員、中層幹部、紀檢幹部及普通員工,對409名紀檢幹部和799名黨員幹部開展問卷調查。
“行內需要我協管的工作比較多,如安保、內控、運營、工會等。”陝西省某縣級支行紀委書記對調研組一行說。
“這樣看來,協管的工作量已經很大了,紀檢監察的工作占比多少?”調研組成員問。
“大約能占一半。”該紀委書記回答。
調研組成員、中國農業銀行浙江分行紀委辦公室副主任李騎告訴記者,通過調研訪談發現,基層紀檢幹部履職越位、缺位、錯位現象不同程度存在。如在二級分行紀委層面,存在把紀檢崗位作為幹部的安置性安排現象。有的支行紀委力量薄弱、專業能力不強,處於“監督窪地”;有的支行紀委將主要精力用於對指標落後的網點進行約談提示;有的則把業務監督當主責,對基層的指導、督導更多是業務方面,黨風廉政方面只是“捎帶過問一句”;還有的慣性思維和路徑依賴明顯,熱衷於抓員工行為管理。“有黨委書記說到,‘一些工作如有紀委參與就能好辦很多、效果也較好’。”李騎說。
此外,“能力不足”是基層紀檢幹部提到的高頻詞。在一次訪談中,調研人員問某縣級支行紀委書記“有獨立處置過問題線索嗎?”該紀委書記無奈地說道:“沒有,我們沒有這個能力,基本都由上級分行辦理。”
“這是調研訪談瞭解到的較為普遍的問題。”李騎說,在線索處置方面,有的基層紀委對問題線索前期研判不夠,受理了不屬於紀檢機構辦理的線索;有的對問題線索全部採用初步核實方式處置;有的對交辦的問題線索查不清、查不透。很多基層紀委未辦理過違紀違法案件,在對違紀違法問題定性量紀過程中,只能臨時翻資料、機械對照紀律處分相關條款,把握不准條款的核心要義,導致處置失准、處分降格等。
“我們亟需更貼近實際工作的案例教學指導,破解執紀執法能力不足問題。”陝西省西安市高新區分行紀委書記王琰對記者表示,在開展監督方面自己還在摸索,存在學習不透不深問題,“有時檢查著檢查著就成了業務督導,邊界不好掌握。”
針對調研反映的基層紀委履職短板和不足,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組長湯軍表示,進一步健全基層行監督體系,首先在職責定位上再聚焦,把准專責定位,清醒認識紀委監督必須圍繞主體責任發揮專責監督作用,落實“再監督”職責,破除“越位、缺位、錯位”的慣性思維,督促黨委、職能部門、基層組織、黨員幹部相應負起全面監督、職能監督、日常監督、民主監督職責,做到協助不主辦、牽頭不包辦、推動不替代、到位不越位,促進各類監督貫通融合。
同時,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將加強指導,深化全員培訓,建立基層行紀檢幹部定期輪訓和紀檢幹部上崗培訓制度,實施清單化履職、項目化監督,解決不會監督的問題。綜合運用片區座談會、調研走訪、檢查抽查等方式,實時瞭解基層行紀委履職情況,逐一糾偏,逐一指導,明確重點和方法路徑。推動嚴把紀檢幹部入口關,配齊配強紀檢幹部隊伍,並發揮農業銀行集團優勢,堅持統籌使用、一體培養,解決基層紀委人員不足、力量不均衡等問題。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開展調研走訪,提升調研樣本的代表性。進一步梳理分析調研成果,深入研究,找准對策舉措,同時研究出台強化基層紀委履職的有關意見,持續推進調研成果轉化。”湯軍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