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5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國移動紀檢監察組圍繞紀檢監察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發揚自我革命精神,堅持問題導向,以廉潔風險防控機制為抓手,聚焦廉潔風險易發多發高發環節,精準識別風險,掌握風險防控主動權,不斷健全完善對紀檢監察權力運行廉潔風險防控。
增強風險防範前瞻性。梳理不同層級、不同崗位紀檢監察幹部的履職廉潔風險,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集體研判,查找分析風險點,整合信訪反映情況、問題線索查實情況、日常監督及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形成覆蓋綜合、信訪案管、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案件審理等重點領域12個風險點的廉潔風險防控分册。分册結合工作實際,詳細說明每個風險點的風險等級、可能產生的影響後果、具體場景、防控措施、違規行為處罰措施等,逐一明確責任人和責任領導,將防控落實到關鍵人、關鍵事、關鍵處;同時不斷對風險點和防控舉措進行動態更新調整優化,使其成為真正約束紀檢監察幹部的行為規範和底線清單。
提升監督檢查針對性。組織對廉潔風險防控分册、保密等規定開展學習,強化風險意識;開展廉潔風險防控監督檢查工作,通過調閱材料、穿行測試、實地查看、談話瞭解、交叉互查等方式,對涉及自身崗位的廉潔風險點“防什麼、怎麼防、誰來防、能不能防住”做到心中有數,針對發現問題制定整改舉措,完善制度機制,抓早抓小。將廉潔風險防控工作情況納入監督調研清單,對被調研單位廉潔風險防控機制運轉執行情況等進行瞭解,對“跑風漏氣”“定性量紀”等關鍵風險點進行提醒,摸清工作底數,發現廉潔風險防控工作中存在問題和不足,及時優化完善。
注重制度建設務實性。制定《關於加強新時代中國移動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夯實幹部監督工作基礎;制發紀檢監察幹部“六嚴禁”和十二條行為準則;制定打聽干預、請托違規辦事和跑風漏氣報備規定,推動組織監督和民主監督形成合力。全集團步調一致,結合本單位實際,梳理研判風險點,形成本單位廉潔風險防控分册,同步完善優化政治監督、信訪、案管、審查調查、案件審理、綜合管理、集體研判等制度機制,與廉潔風險防控機制相互促進,同向發力,強化對紀檢監察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