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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四 |
日據台灣當局要求台灣同胞改用日本姓名,1937年起,連續三年硬性規定台灣的新生兒必須取日本名字;1940年2月11日起實施《改姓名條例》。對此,台灣同胞採用多種方式予以抵制,拒不改名換姓者有之,“女改男不改”、“明改暗不改”者有之,用拆字、諧音之法者亦有之。我收集和收藏的日據時期台灣的戶籍謄本(影印件)裡,有的人家拒不改名換姓;有的人家“女改男不改”,如南投縣陳姓某家,女性成員改名為金花子、蘭花子等,男性成員則一律不改。在我讀過的文章裡,則有許多“明改暗不改”的故事。例如,有呂姓人家的家長,用明信片的方式徵求台灣各地的呂氏族人的意見,共同將“呂”改為“宮本”;又如,陳姓人家將“陳”改為陳姓的郡望“潁川”,李姓人家將“李姓”改為“岩裡”(“原本姓李”之意)。台灣同胞用特殊的方式,保留了同中國姓氏文化(包括“大丈夫坐不改名行不改姓”的理念、家族傳說等)的聯結。
日人據台之初,就對台灣文人學士表現出警犬般的警惕:“持有舊政府(按,指清廷)時代之學位(舉人、貢生、秀才等等)者,全島尚有不少。渠輩費多年努力而獲得之學位,在新生台灣(按,指日據時期的台灣)等於一片廢紙而成無何價值,故其不平不滿,實有難於掩蔽者。彼輩概為地方領導者,具有相當勢力,漠然置之不理、洵為不可輕視之一大問題也”。基於此一評估,日據台灣當局最初採用了文化上的籠絡政策。然而,其文化政策不斷收緊,從文化上的籠絡政策逐步改為文化上的管制、限制和扼制政策。1902年,台中櫟社“以擊鉢吟號召,遂令此風靡於全島”。“擊鉢吟”創作活動具有競技性、趣味性和集體性,又可“借為讀書識字之楔子”即傳授中國文史常識的渠道。“擊鉢吟”創作推動了台灣文壇的復甦、詩人結社的風氣,並吸引了侵台日吏裡的漢文學愛好者。1912年,梁啟超到台參加櫟社的活動,他對台灣“所至有詩社”的情形印象深刻。日據台灣當局限制並進而扼制漢語教學和漢文報刊,但對使用文言、寫作舊詩和詩人結社並無嚴厲的限令或禁令。據台灣學者報告,1902年台灣有詩社6家,1923年增至69家,1943年竟然有226家。台灣詩人在日據台灣時期巧妙地贏得中國舊詩、舊文學在台灣乘隙生存的空間。在日據時期的台灣,在台灣的日據時期,“提倡舊文學”首先就有文化堅守的意義。
(作者汪毅夫系台盟中央副主席、全國台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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