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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17-04-27 10:32:53


台灣前“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因浩鼎案成貪污罪被告。
  中評社╱題:文化自我殖民與台灣的學術風氣 作者:黃光國(台灣),台灣大學心理學系教授

  2017年元月9日,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召開“浩鼎案”偵結記者會,宣佈依期約、收受賄罪,起訴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元月13日,台大校長涉入論文掛名造假案,校方公佈調查結果,認定郭明良教授違反學術倫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台灣學術研究的龍頭機構和台灣最高學府,其領導人先後捲入疑似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在此之前,國防部長楊念祖、教育部長蔣偉寧也都因為涉入論文抄襲作假的問題而辭職下台;由此可見,這已不只是個人操守的問題,而是台灣整個學術社群必須嚴肅以對的嚴重問題。

  良知理性的分裂

  我從文化、歷史和社會三個層面來分析這個問題的來龍去脈。先談最為深層的歷史文化問題。

  儒家的倫理與道德是支撐住華人生活世界的先驗性形式架構。任何一個時代,如果當時的華人學術社群不能針對儒家倫理與道德提出一套完整的理論,作為進行道德教育的依據,那個時代華人社會的“良知”與“理性”便是分裂的。

  長久以來,中國社會在歷史上便經常面臨良知理性分裂的問題。《論語.公冶長篇》上記載,子貢說:“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孔子本人並沒有說清楚儒家倫理道德的形上學基礎。他的孫子伋在《中庸》中強調:“君子尊德性而道問學”,應當兩者並重,但到了宋明時期,儒家學者卻分為程朱一系的“道問學”和陸王一系的“尊德性”。中國社會中的倫理與道德教育只能藉由政治勢力(科舉制度)來加以維繫,大多數人是知其然卻不知其所以然。

  羞辱的世紀

  中國自從第一次鴉片戰爭(1839-1842)失敗之後,開始進入“百年羞辱”(century of humiliation)的世紀,對於西方列強所發動的侵略戰爭,幾乎毫無抵抗能力。尤其是在1894年發生的甲午戰爭中,清廷竟然敗於明治維新之後的日本,不得不簽訂馬關條約,把台灣和澎湖割讓給日本。日本在經過一個世代的勵精圖強,不僅打敗中國,更在中國的領土上,發動“日俄戰爭”(1904-1905),打敗俄國,迫使俄羅斯帝國不得不將它在滿州的權益讓給日本。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任憑宰割,使得中國知識分子信心全失。

  1905年清廷宣佈廢除科舉制度,制度化儒家宣告解體(于春松,2011)。1916年,袁世凱陰謀恢復帝制,通令全國尊孔讀經,激起了一波“新文化運動”。到了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在巴黎召開的和平會議上,中國代表對日本妥協,把德國在山東的權益轉讓給日本。消息傳來,輿論大譁,北京學生立即上街頭抗議,新文化運動也迅速轉變為一場以“內除國賊,外抗強權”作為主要訴求的愛國運動。

  在救亡圖存的時代要求下,五四之後的中國知識界普遍盛行著三種意識形態:社會達爾文主義、科學主義和反傳統主義。在國共內戰時期,親國民黨的知識分子主張學習英、美的議會政治;親共產黨的知識分子主張學習十月革命後的蘇聯。然而,他們對於這三種意識形態的堅持,卻沒有兩樣。

  文化中國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的1945年,在台灣各級學校任教的日籍教師都被遣送回國。對於台灣的歷史發展而言,民國三十八年(1949)是十分重要的一年。那一年,跟隨國民政府撤守到台灣的兩百萬人中,不僅包括六十萬大軍,而且還有一群當時全中國的文化菁英,這些人在各種因素的因緣際會之下,被歷史洪流陸陸續續送到了台灣,並迅速填補了日籍教師在各級學校所留下的真空。他們在十分艱困的情況下,在台灣社會中播下“文化中國”的種子。

  在蔣經國主政的時代,跟隨國民政府播遷來台的文化菁英,像孫運璿、李國鼎、趙耀東、尹仲容等人,和台灣企業界的優秀人士,像王永慶、張榮發、高清願等等,再加上台灣民眾的共同努力,不僅塑造出“四條小龍”的東亞經濟奇蹟,而且把台灣的民間社會塑造成一個“比中國更中國”的“文化中國”。

  “文化中國”(cultural China)是哈佛大學教授杜維明在1980年代提出的一個概念,原本是指離散於大陸之外的華人文化區。令人遺憾的是:李登輝在國民黨內當權之後,為了從根剷除國民黨的勢力,從1994年起開始藉助李遠哲的“諾貝爾獎”光環,發動一批所謂“自由派”的學者,啟動“410教改”,叫出“廣設高中大學、消滅明星高中、打倒升學主義”等等的民粹式口號,毫無章法地胡亂移植美式教育。陳水扁執政之後,又全力推動“去中國化”,在台灣搞出了一種沒有“品管”的教育,經過三十年的折騰,不僅塑造出一個看不到願景的“缺德”世代,而且將技職教育摧毀殆盡;自中研院以降的高教體系,也面臨全盤崩潰的危機。2016年底爆發的“台大校長論文掛名造假案”只不過是這整體危機的冰山一角而已。

  研究人員的出版壓力

  依照《科學月刊》和《科技報導》總編輯蔡孟利(2016)的分析,2004年是台灣生醫研究的重要年代,根據國科會93年版《中華民國科學技術年鑑》,“生技製藥國家型科技計劃”在2004年所核定的金額高達14.3億元。同一時期“基因體醫學”的國家型計劃,當年度核定的金額更高達22.9億元,這兩個計劃一直持續到2010年。又換個名字,以“生技醫藥國家型科技計劃”繼續執行迄今。2004年科技部生物司提供一般學術單位進行例行研究工作的計劃總金額約38.6億元,加上這兩個國家型計劃,當年度生命科學的研究總經費至少在75.8億元以上。可是2014年核定可執行的同樣科目計劃經費總數僅有68.1億元。和2004年相較,政府投資在生命科學研究的經費大幅縮減了7.7億元。

  依科技部現有的統計資料顯示,台灣SCI論文發表篇數,在生科司管轄的學門,從2005年總數的5298篇飆漲到2014年的9515篇,10年內增加了1.8倍。在主要的經費來源減少7.7億元、但人力與物力的成本皆增加的情況下,我們的生命科學研究者卻增加了約5000篇的SCI論文!這是怎麼做到的呢?

  隨著研究資源日益緊縮,而發表管道卻不斷增加的情況下,第一線的研究者就面臨殘酷的發表壓力。不管是要保住自己的飯碗,或是要提升自己的學術地位,都必須要有好的發表成績。在這樣的背景下,有學術倫理問題的論文也大量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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