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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新華網 |
中評社北京9月3日電/據央視新聞報導,記者從司法部獲悉,日前,司法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聯合發出《關於常態化開展“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充分發揮司法行政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和法律服務機構在服務鄉村振興中的職能作用,推進“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常態化、長效化,作出部署安排。
《通知》指出,自2021年5月在全國開展“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以來,司法行政系統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與農業農村等部門協作,扎實推進各項工作,助力鄉村全面振興,取得了積極成效。各地要充分認識常態化開展“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的重要意義,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的二十大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戰略部署,圍繞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重點工作,履職盡責、擔當作為,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
《通知》要求,要扎實推進法治鄉村建設,深入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加強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充分運用各級各類新媒體,提高普法的精準性和有效性。持續開展“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活動,加強學法用法示範戶培育工作,充分發揮鄉村“法律明白人”作用。要深入推進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建設,推動司法所與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一體規劃、一體建設、資源共享,推動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與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有效銜接,全面提升“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和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平台服務鄉村群眾能力。要大力推進鄉村矛盾糾紛預防化解,開展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職能作用,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要全面提升鄉村法律援助質效,推進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聯絡點規範化建設,深入開展“法援惠民生”活動和“薪暖農民工”服務行動。要持續推進鄉村法律服務多元化發展,推動村(居)法律顧問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變,深化律師調解工作,繼續拓展公證服務鄉村振興業務領域,積極為涉農資源破壞、環境污染、生態環境惡化退化等引發的環境資源案件提供優質司法鑒定服務。
《通知》強調,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對本地區常態化開展“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的指導,主動與有關部門對接,結合實際,不斷優化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措施,加強工作保障,豐富活動載體,增強服務供給,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