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4日電/據大公報報導,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與吳智鴻團夥,策劃在2019年12月8日借“民陣”發起遊行期間,針對警員在灣仔布下兩個炸彈陷阱,同時在高處用AR15長槍射擊,企圖炸死警員後再奪警槍,幸警方及時粉碎殺警計劃,先後拘捕14人並起訴多項罪名,7人已承認多項不同罪名,案件將於今日判刑,涉及罪名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多位政界人士指出,在審訊過程中披露出,涉案炸彈威力達半徑400米,屬於徹頭徹尾的恐怖襲擊,一旦引爆後果不堪設想,“期待法院能依法對‘屠龍案’作出合理判刑,做到嚴懲不貸”。
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黃國指出,“屠龍案”是黑暴期間最嚴重的案件之一,因為涉及炸彈以及槍械,幸好警方粉碎殺警計劃,才沒有造成不堪設想的局面。在審訊過程中亦披露了炸彈威力達半徑400米,“這是徹徹底底的恐怖襲擊,情節相當嚴重,而且鐵證如山”。他希望今日的判刑,令到市民大眾有個警惕,知道恐怖襲擊的嚴重性,亦明白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
懲罰必須具備足夠阻嚇性
立法會議員梁熙指出,案件在公平、公開、公正的情況下審訊,而案情在審訊過程中越審越發現離譜。“屠龍小隊”成員宣稱:“為炸更多警員、不會理會殃及無辜”,策劃在人口密集的市區引爆半徑範圍達400米的大炸彈。“屠龍小隊”的行為泯滅人性,人神共憤,梁熙認為相關的懲罰必須具備足夠的阻嚇性,將向社會發出最嚴厲的信號,警告後來者,千萬不要共犯相關的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