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在香港獲得成功,是絕大多數香港人的看法,也獲得國際社會的認同。”董建華說。
更廣泛的民主和自由
“特區政府成立儀式結束45分鐘後,我們就立即召開特區臨時立法會第一次正式會議,討論通過了《香港回歸條例》。凌晨三時,經董建華先生簽署,法律正式生效。”曾擔任香港三屆立法會主席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范徐麗泰至今仍清楚記得回歸當晚“挑燈夜戰”審議法案的情景。
回歸後,香港原有法律基本不變。《香港回歸條例》一通過,香港原有的600多條法律除少數幾條需要修改,都可過渡為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香港的法律制度以最快速度被延續。
回歸後,香港居民所珍視的法治、自由、公正、廉潔等核心價值仍然廣受尊崇。世界經濟論壇發布的2016年至2017年全球競爭力報告中,香港司法獨立在全球實行普通法的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三,在亞洲排名第一。世界銀行發布的數據顯示,香港“法治水平”一項的全球排名,從1996年的60多位大幅躍升到2015年的第11位。
“回歸後,香港特區普通法制度、法治和司法獨立,全部得以維持,基本法發揮了基石作用,給予市民極大的信心。”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說。
在港英統治時期,香港被稱作“有自由沒民主”的地方。回歸後,香港居民享有了前所未有的民主權利,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制度的民主程度越來越高。在每5年一個輪回的選舉周期內,香港至少舉行5場大的選舉,每一場選舉都是依法有序進行。二十年來,在基本法框架下,港人對民主制度進行了充分探索,為日後民主政制的發展積累了寶貴經驗。
“香港正經歷有史以來最民主的時代”,香港最大的政團香港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說,過去港督都是由英女王委派的英國人擔任,隨著香港回歸、基本法落實,港人真正實現了當家做主,這是香港民主制度的重大變化。
“‘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是對香港和國家最好的憲制安排。”在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上,梁振英如此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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