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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長根(中評社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11月1日電(作者 仇長根)兩岸1987年打開交往大門,但至今34年兩岸政治談判尚未能走上談判桌。原因當然是錯綜複雜,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兩岸政治談判涉及面之廣、之深,且受到外部勢力的極大影響。不過無論怎樣,在推進祖國統一的歷史進程中,如果要實現“和平統一”,必然回避不了兩岸的政治談判。
一、“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是一個國家,政治談判中的中國“主權”沒有討論、協商的餘地,這是重大政治原則和“政治底線”。
1、“主權”是一個國際法的概念,根本不適用兩岸之間。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兩岸之間不是“主權”之爭,不是“主權”再造。這裡的“主權”是指,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祖國統一是“天經地義”的事情。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大會講話中強調,“儘管海峽兩岸尚未完全統一,但中國主權和領土從未分割,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之前2008年12月31日,時任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講話(即“胡六點”)中也指出,“1949年以來,大陸和台灣儘管尚未統一,但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而是上個世紀40年代中後期中國內戰以來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這並沒有改變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兩岸復歸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中共兩位領導人所強調的就是,中國的“主權”不是“再造”問題,而是必須堅持不可分割的問題。同理,兩岸關係不是國家“主權”的分裂,而是“治權”的暫時分離。也就是說兩岸中國人包括大陸14億人和台灣2300萬人共同享有一個“主權”。
2、依國際法毋庸置疑中國的“主權代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上180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與所謂“中華民國”建交的只有15個。國際社會主流不可能承認台灣當局堅持的所謂“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更不可能接受民進黨堅持的所謂“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2021年10月10日蔡英文聲稱“‘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這顯然是赤裸裸的“兩國論”。1971年第26屆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從政治上、法理上終結了“中華民國”代表中國主權,正式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至今這個具有國際法性質的歷史性、合法性的“決議”,在國際上並沒有改變。鄧小平曾經講到,“兩岸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30頁)。國民黨、民進黨堅持不同的“主權代表”立場。國民黨至今堅持“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強調“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民進黨堅持“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死守“台獨黨綱”,將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為“國與國的兩國關係”。但1971年的聯合國2758號決議,“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權利,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同時驅逐了蔣介石的代表”,確認了“中國主權代表”,這是無法改變的鐵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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