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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逸儒:兩岸文化協議芻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9-10 00:11:32  


 
  宣傳、考試、教育應是當前努力重點,兩岸應該各自發揮優勢,兩岸或應考慮共同成立中華文化發展基金,或中華文化復興委員會,對外共同發揚中華文明,對內強化兩岸文化共同體的認知,具体的步驟則有賴各方學者、專家與雙方官員集思廣益,最終目的在於促成一個自由、民主、均富、王道、統一的中國,將中華文明及軟實力提升到一個更高的層次,尋回民族的歷史光榮。

  在行動方面,蔡武曾提出四點具体建議:一、推動兩岸文化交流制度化,探討簽署兩岸文化交流協議,建立兩岸合作機制;二、深入交流,促成兩岸文化藝術團體聯合創作,排演優秀劇目;三、搭建交流平台,發揮雙方的優勢,舉辦大型活動,舉辦各類文化節慶活動;最後則是加強產業合作,增強兩岸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由內容看來,仍是由簡而繁,由易而難,由不敏感的議題逐步往前推動。

  至於台灣“文建會”主張兩岸互設辦事處一事恐怕短期內並不具有實現的可能性,一來這與馬英九的整体大陸政策思維與發展進程有所出入,二來如果每個部會只要簽署雙邊協議,就要求互設辦事機構,這恐怕也未必合宜。如果將來警政、勞工、教育等機構也要求比照辦理,豈不天下大亂?此事還是要由兩岸關係發展的整体層面來加以衡量,不能、也不宜由各別的部會自行設立辦事機構。

  (中評社特約作者蔡逸儒 台北文化大學中山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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