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迅速以大軍占領釣魚島,且即刻宣布,因考慮到日人有所求,故而決定無償借予日本使用,並每十年重新審理是否繼續延長借用一期。
2.迅速以大軍拆除越、菲在南海探勘或挖鑿之平台,並即刻予以原物重建,且宣布,因考慮越人或菲人有所求,故決定將新建平台無償交予使用,並每十年審理是否繼續延長借用一期。
如此行動,則各方因政治或經濟動機而覬覦海疆資源或島嶼者,便仍可得其資源與島嶼,或即使彼等改弦更張,轉而拒絕亦無妨,而因彼等之所能得及其具體之所得,均為中國以實力展示其主張後所主動借讓,因而實際所得者反而等於接受中國之主張。
中國可得而未得,已得而讓得,是在體現王道與和諧,但其前提必須是中國能實踐其海疆主權之主張,厥為實力。
(中評社特約作者石之瑜,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