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些民進黨高層的說法可以看出,過去在立法院不斷搶佔主席台,杯葛法案通過的民進黨,這次真的一面倒的支持王金平,那現在王金平在司法救濟下可以重回立法院,民進黨接下來又該如何對待王金平處理法案,反而變成民進黨要頭痛的事了。
民進黨為何護王
說實話,這次民進黨護衛王金平真的護過頭了,可能讓民進黨的立院黨團收手叫難。因為接下來的法案都是重要法案,尤其是兩岸“服貿協議”都已經被民進黨妖魔化了,民進黨如果繼續護王,如何杯葛“服貿協議”,如果不讓“服貿協議”過關,那麼馬英九必然不可能讓王金平回鍋,這才是民進黨最為兩難的地方。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民進黨在王金平被馬英九鍘了黨籍以後,會全面的倒向王金平,恐怕也不是真心的要留住王金平,反而是想再製造一種“王金平情結”,讓國民黨形成分裂的狀態。只要國民黨能夠再分裂一次,那麼民進黨對2014年的七合一選舉,以及2016的總統大選就會有更大的勝算。
要知道,民進黨能在1990年代崛起,並在2000年取得執政權,顯然都是當時操縱“李登輝情結”所發揮出來的效果。
那麼什麼是“李登輝情結”呢?我們就來溫故知新一下,在1997年林義雄接受台灣的“遠見雜誌”專訪的一篇文章裡,他就提到了“李登輝情結”。
他說所謂“李登輝情結”的現象,指的似乎是台灣人對這位總統有著異常的偏愛和期待,不管他的作為對錯,都給予寬容甚至美化。
就反對黨的政治人物與支持者來說,是指對統治陣營的最高領導人李登輝先生,存有特殊的偏愛和好感,認同他的言行,甚至給予他個人政治支持。這種現象明顯違反民主國家中“人民作主”的理念,無從維持主人(人民)對公僕(政府官員,包括總統)的正常關係,也不符政黨政治的常態。
那麼為何民進黨會有“李登輝情結”出現呢?首先,許多人錯誤地把掌握最高權力的統治者,當做解決苦難的救星,對掌有權力的人抱著期待和幻想,希望這些人有朝一日能大刀闊斧地解救人民所有的苦難。會有這樣的錯誤認知,可能是對政治人物的瞭解不夠,天真地陷入期待中,也可能是怠惰或沒有勇氣反抗當權者,所以為自己的懦弱找藉口而美化掌權者。
第二,有更多的台灣人由於粗糙的族群意識,認為李登輝是台灣人就應該支持他,這是沒有根據的假定。
當然,政黨或政治人物對族群意識的操弄,也是強化李登輝情結的重要因素。而反對黨由於李登輝情緒作祟,不但不試圖化解這種錯誤的觀念,反而時常附和族群意識的論調,以助長李登輝情結的威力。例如,民進黨“義助”台籍的國民黨人士擔任行政院長,或因政黨利益想和統治者合作時,強調“李登輝是國民黨內唯一有改革決心的人”云云。
就在“李登輝情結”發酵之下,台灣原本緩和的民主轉型,卻走入“激進民主”的範疇。也就是統、獨之間找不到共同的語言,沒有共同的語言,當然就產生不了共同的“語境”。於是在1990年代台灣的民主轉型中,因為統獨沒有共同的“語境”,這就導致後來統獨沒有對話的窗口,一直持續至今,台灣的統獨仍是兩個世界、兩種文化、兩種語言(台語和國語)的常常衝撞在一起。
從這裡我們或許可以瞭解,民進黨高層在“九月政爭”中“挺王批馬”,似乎有一種期待,希望能再造“王金平情結”,把國民黨內部的本土派或本省籍的人士拉出來,讓國民黨變成純粹的“外省黨”。
民進黨能製造“王金平情結”嗎
既然在1990年代民進黨能夠製造出“李登輝情結”,使國民黨變成一個分裂的政黨,那麼現在民進黨可以再造“王金平情結”嗎?這種行為的可能性並不大。
主要的問題就是王金平是立法院長,而非總統,沒有總統那麼具有權威存在。何況王金平從政以來,他所表現出來的政治態度都是溫溫的,從來就沒有讓人有一種強烈的“魅力型的領袖”特質存在,所以民進黨要在王金平身上製造“王金平情結”,真的很難。
所謂“魅力型的領袖”,依照韋伯的說法是“對某一個人神聖、英雄或出類拔萃之非凡特質,及其彰顯出來的行為模式之遵從”。這個概念在社會學家中廣泛被使用,也稱之為“感召型權威”或“感召型領導”。
王金平既然缺乏“魅力型的領袖”特質,民進黨想在他身上製造“王金平情結”,以便再次分裂國民黨,當然就不可能。更何況王金平最後選擇的是“司法救濟”,而不是跟馬英九來一個兇狠的切割,這就更可以瞭解在王金平的政治性格中,就是缺乏一種魅力型領袖的特質,他可能寧願繼續以非黨籍的國民黨員留在政壇,也不可能真的跟馬英九說再見。
國民黨的“文化政治”
從這裡我們應該可以看出,“王金平情結”既然製造不出來,民進黨就不可能寄望國民黨再分裂一次。儘管台灣電視上的談話節目,這一次幾乎都把馬英九當成反派角色,而把王金平當成弱勢、被欺負的角色,但是這也真正看出,馬英九絕對不是那個“溫良恭儉讓”的角色,這必然對從政的國民黨員有“敲山鎮虎”之用。
馬英九會選擇立法院長王金平開鍘,顯然他對王金平掌握的立法院績效不彰,已經相當不滿。原先國民黨在立法院的席次是佔多數,但是重要與敏感的法案要通過,卻都掌握在民進黨立委的手中,讓立法院形同空轉一樣,這恐怕是擔任立法院長的王金平應該負責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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