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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追憶汪道涵先生的共同締造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2-28 00:36:10  


 
  八十六字箴言的年份是1998年,經過了十多年,北京應該更有自信到可以與台北共同擁有與享有中國的主權。在這十年中,北京也發展出“一中新三句”“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與領土不容分割”。在多篇《中國評論》的文章中,我不斷呼籲北京能夠再加個第四句,“中國的主權為兩岸全體人民所共有與共享”。這一句話何嘗不也正是汪道涵先生被遺忘的遺產嗎?

  李登輝先在1999年提出了“特殊國與國關係”,主張兩岸是“國家”間的特殊關係。胡錦濤先生在2008年12月31日的談話中,也提出了兩岸為特殊關係的看法,他說:“為有利於兩岸協商談判、對彼此往來作出安排,兩岸可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李登輝與胡錦濤兩人對於“特殊關係”見解的差別在於,李登輝將“特殊關係”立足於兩岸歷史、文化、血緣、地理的相近性,統一不是必然選項;胡錦濤則是將“特殊關係”界定為統一前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
北京如果宣示“主權共享”,等於為兩岸的“特殊關係”開啟了宣示性的序幕。這樣的宣示,與胡錦濤在2008年12月31日所說“1949年以來,大陸和台灣儘管尚未統一,但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而是上個世紀40年代後期中國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兩岸復歸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的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一致,完全符合的整個中國主權尚未分裂說法。中國的主權既然沒有分裂,主權當然屬於兩岸全體人民,並由兩岸全體人民所共享。

  主權既然沒有分裂,兩岸目前的“憲法”各自主張涵蓋對方,是一種立場的宣示,也是保證不分裂的象徵,自然也就不需要修改;在主權重疊的前提下,兩岸各在其領域行使自主的管轄權,也不會造成法理上的中國分裂。在“主權共有與共享”的原則上,兩岸關係不是外國關係,也不是兩岸各自的內政關係,而是“整個中國”的內部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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