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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化的九二共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13 13:04:24  


 
  另外,“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等表述方式經常出現在馬英九與國民黨政府的官員口中,陸委會的文宣短片,經常出現“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捍衛國家主權”、“台灣的命運2300萬人來決定”(相關影片請在網路上查閱:捍衛國家主權-RAP篇)等宣導的重點。2012年馬英九連任之後,也向民眾表白“未來四年將以生命捍衛中華民國的主權與國家的安全”(2012年1月24日)。

  相對的,“一個中國原則”、“謀求國家統一”等文字幾乎極少出現在馬英九的文字中,對於馬英九而言,“中華民國憲法架構”這八個字已經可以涵蓋“一個中國原則”與“謀求國家統一”,但是這樣的表述只是一種在“法理上沒有錯誤”的說法,從政治的角度來看,避免提某些文字也隱藏了某些政治性的考量,而其所產生的政治社會化結果則是“一個中國原則”與“謀求國家統一”在台灣逐漸成為一個政治不正確的名詞。

  從曾經任國防大學校長,也是空軍上將的夏瀛洲於2012年2月10日在西安有關“國軍共軍雖然理念不同,但是為了中華民族的統一,目標是完全一致”的談話再度引發台灣朝野對此又是一陣撻伐可以看出,“統一”已經快變成政治不正確言論的端倪。

  如果站在中華民國的角度來看,“憲法架構”、“主權獨立”等表達的方式似乎並沒有錯,但是如果是站在“中華民國”目前還是個“一中憲法”,其主權及包括大陸在內的整個中國來說,“主權獨立”、“捍衛主權”這些用法就變成有問題了。所謂“主權獨立”是獨立於誰?應該不是指美國、日本或其他國家,“捍衛主權”也似乎不是指“中華民國”在中國大陸的主權。

  從語意學來看,馬英九政府所說的“主權獨立”、“命運自決”、“捍衛主權”的對象就是中國大陸。這樣的表述方式其實已經趨近李登輝所主張的“特殊國與國關係”。

  本人在2011年12月即在《中國評論》發表〈獨台的危機〉一文,提醒國民黨目前已經走上“隱性獨台”的道路。(不同於“台獨”主張建立一個“主權獨立的台灣共和國”,“獨台”意指“中華民國主權獨立在台灣”。以“隱性”稱之,表示這樣的“獨台”論述還有一層“一中憲法”薄紗包裝)。在民進黨的蔡英文在發表“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等言論以後,民進黨逐漸已經採行“顯性獨台”的立場。(即接受中華民國,但是主張其主權僅在台澎金馬)。無論是“隱性獨台”或是“顯性獨台”,兩者有一相同點,即均主張“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雖然民進黨到選戰最後仍然沒有接受“九二共識”,國民黨贏得了選舉,但是,我們可以認為這是“九二共識”的勝利嗎?還是應該說是“異化的九二共識”贏得了選舉。

  “九二共識”第三次的異化發生在2008年起,與第一次異化將“一個中國”異化為中華民族概念不同,也與第二次將“一中各表”表述為“特殊國與國關係”相異。第三次的異化出現在“一中各表”的“自我表述”方面。在1992年的“一中各表”論述中,一個中國是指“中華民國”,依據憲法與國統綱領,主權涵蓋全中國,但是2008年以後,國民黨雖然仍是用“九二共識”這個名詞,但是“各自表述”中的“自我表述”的內容已是不再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謀求國家統一”,而是“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統(不談統)、不獨(不台獨)”。

  由於民進黨在選戰過程中一直否認“九二共識”,國民黨很技巧地將“九二共識”化約為兩岸和平發展的代名詞,北京在支持馬英九連任為最高戰略目標原則下,也沒有對異化的“九二共識”提出批評或表示反對,而使得台灣社會普遍認為國民黨所說的“九二共識”僅等於“一中各表”,而忽視“九二共識”的其他兩個原則與立場,台灣的選民似乎也接受了“一中各表”可以將“一個中國原則”等同於“一個民族”的表述,也可以將“各表”做“符合台灣內部政治需要的表述”。

  如何解決“九二共識”的異化:正本清源與繼續深化

  “九二共識”是為兩岸事務性協商所達成的一項相互瞭解。但是“異化”後的“九二共識”目前已經出現了若干問題:

  第一、兩岸認同並沒有因為“九二共識”的實踐而有趨近的趨勢,反而是持續分離。這是由於台灣對於“中華民國與中國”的關係表述方式經歷過李扁十二年,以及馬英九執政四年,與1992年時的表述方式有了不同的改變。經過十六年的政治社會化,台灣民眾似乎已經視中國等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與中國的關係,從1992年時的“同一”關係變成了“異己”的“他者”關係。

  第二、原有的“九二共識”就僅是為兩岸事務性協商所做的妥協性安排,如果兩岸未來要進入政治性協商,原有的“九二共識”並不足夠,更何況,現在連原有的“九二共識”都發生了異化,要進入政治性協商的基礎更難了。

  如果兩岸想要長時期和平發展,面對一個已經三度被異化的“九二共識”,我們必須以下列做法為之:

  第一、正本清源“九二共識”的本質。兩岸均需瞭解1992年所達成的互信包括四個重點:第一、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第二、兩岸均謀求國家的統一;第三、北京在事務性協商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意涵(一中不表);第四、台北對於“一個中國”政治性意涵“各自表述”。正本清源的目的在於回到1992年互信的基礎,掃除1994年以後錯誤的各種見解,如此才能繼續深化兩岸的事務性交流並開啟兩岸政治性協商。如果兩岸要在政治議題上,特別是在兩岸政治定位上取得共識,進行簽署和平協議,那麼就應該以以下第二種方法處理之。

  第二、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從“各表”過渡到“同表”。或許我們可以暫時用“後九二共識”來表述。與“九二共識”不同的是,在“九二共識”中,雖然主張“一個中國原則”,但是北京對於“一個中國”的主權歸屬避而不談。可是,眾所週知北京的立場為中國的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也是台北方面愈來愈不願意多談“一個中國原則”的原因,因此,北京在“後九二共識”必然要對主權的歸屬是否僅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者應該由兩岸人民所共用做一表示;在治權方面,北京也應該考慮,如何正面處理“中華民國”政府治權的問題。北京愈不願意或不及早處理這些問題,台灣內部有關於“獨台”的論述將愈強,如果時間長到過了臨界點,兩岸的認同明顯已經撕裂時,兩岸要持續和平發展將變得困難。

  追求能夠確保兩岸真正互信的共識:從“一中各表”到“一中同表”

  同樣的,台北方面也必須瞭解到,以“主權獨立”的立場處理兩岸關係,註定會將兩岸關係帶進死胡同。所謂“主權互不承認”的說法,等於同意北京不承認台北方面的主權,“治權互不否認”的看法,也只是消極處理兩岸治權的權宜之計,均不利於台灣未來的發展。台北方面將“主權互不承認、治權互不否認”發展成為“九二共識”的內涵之一,完全無法處理更進一步的兩岸政治性協商。台北也必須瞭解,“獨台”與“台獨”在“主權獨立”的意涵上是沒有差別的,當台灣的兩岸論述失去了對“統”的想像空間時,等於斷絕了台灣在中華民族發展過程中的參與及發言權,也失去了北京的信任,這樣的兩岸關係不可能會是健康的。

  兩岸必須要站在民族主義的高度才能為“九二共識”正本清源,也才能在現有的“九二共識”基礎上深化兩岸共識。兩岸必須從“一中各表”走向“一中同表”,對於“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提出兩岸均能接受的主張,而非是一方“一中不表”,另一方“一中各表”。

  如何處理已經三次異化的“九二共識”?我相信很多學者專家一定可以提出更卓越的見解,我個人認為有兩個作法,前者應是後者的基礎。

  第一、兩岸應該重新回到1992年的“九二共識”,深切認識當時能夠建立“互信”的基礎,雙方的領導人或政策負責人應該多強調“九二共識”的應有內涵,學術界也宜針對“九二共識”再行論述,以免“九二共識”的以訛傳訛、繼續異化。

  第二、兩岸必須接受目前兩岸在“主權宣示”(sovereignty claim)上是相互重疊的,在治權上均屬於憲政治權的現狀事實。從“主權互不承認、治權互不否認”走向“共同接受兩岸主權宣示重疊、接受兩岸均為憲政治權”。台北方面不應採行“不統、不獨”的消極政策,或者只是交流合作的經貿政策,兩岸應該用“兩岸統合”的方式推動兩岸關係,在相關議題上建立共同體機制、推動共同治理。

  重新正本清源“九二共識”或從“一中各表”走向“一中同表”,需要兩岸領導人的卓見與歷史使命,更需要兩岸人民的支持。做為學者一分子,希望透過本文喚起大家注意“九二共識”已經異化,兩岸應該開始積極思考如何正本清源或深化九二共識的立場,而不是放任“九二共識”繼續異化,最終到完全變質甚而崩解後才來處理兩岸主權與治權的問題,那時可能已是為時已晚。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2年3月號,總第17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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