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觀的分離自然會影響到兩岸認同的分離,這也是自2008年起,雖然兩岸進入大交流的時代,但是兩岸的認同卻沒有趨同的情形。這種“認同上分離,但是現實上無法分離”的矛盾現象,造成了台灣民眾普遍的茫然、焦慮,或者冷漠刻意地忽略這個矛盾的存在。有心者卻認為,認同的逐漸分離是“柔性台獨”的最佳利器,是“穩健台獨”前進的基礎。但是,從國際關係的案例來看,這種認同上分離與現實上無法分離的矛盾,輕則無法形成台灣社會對兩岸關係發展的共識,重則可以引發兩岸衝突。
看到這裡,讀者應該可以了解,我之所以“反對分離”原因很多,最重要的原因是,“分離式的獨立”不是有無理論、有無說法,而是現實政治中是否可以行的議題。對於台灣而言,這個思路一開始就是錯的,政治人物明知有錯,但是因為可以賺得政治利益,因此就一路唬弄選民,而造成台灣社會的集體焦慮與無措,消耗了台灣的能量,也使兩岸關係無法順利的平穩前進。
1992年兩岸均主張“主權不分離”
了解了“分離式獨立”的本質與真相後,必然會得出“反對分離”的主張,但是應該如何以正面的角度來處理兩岸的“主權問題”呢?
1991年“國統會”通過的“國統綱領”以及1992年通過的“對一個中國的涵義”兩份文件呈現出那個年代的智慧。由於這兩個文件的出現,讓兩岸在1992年建立了基本的互信,達成了日後所稱的“九二共識”。這兩份文件有其特點,但是現在看來,也有不足或值得修正的地方。
這兩份文件宣示以“國家統一”為目標,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它的另一個特點就是區分了主權的主體性與治權的主體性的不同,文件中描述兩岸為分治,並以“主權唯一”的表述方式來反對兩岸在主權分離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