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18日電(作者 張亞中)北京與香港對於在香港實施的“一國兩制”有不同認知與解讀。對香港社會一部分人而言,既然是兩制,就要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他們希望香港有自己的價值(認同、制度、利益)。有些較為激進者,希望“資本主義香港”與“社會主義中國大陸”有效隔離或分離,使香港擁有“完全的政治實體”或“半政治實體”的獨特地位。相關主張從“香港價值至上論”、“香港利益至上論”一直到“香港城邦論”、“香港民族自決論”、“香港獨立論”,這些愈來愈激烈的主張,在西方“反共”或“抗中”的國際浪潮下,讓北京加速腳步,更清晰與明確地界定“一國”與“兩制”之間的關係。
站在北京的立場,2017年7月1日,香港回歸20年,習近平在港特別提出對“一國”與“兩制”關係的治港思路,可視其為“底線思維”,即憲法高於基本法,不可只強調“兩制”而忽視“一國”,不可將“高度自治”扭曲為“完全自治”,不容許以“兩制”為名,做出傷害國家安全、縱容製造動亂、攻擊中央權威等行為。
香港一部分人把“一國兩制”拉到誠信與價值面的高度,質疑北京為何違反誠信,干預自治,甚而主張香港人應該有自決的權利。北京則把香港問題拉回到主權與治權的法律層面上,強調凸顯即使是聯邦或有高度自治區的國家,都不容許其成員以自治為名挑戰國家主權與安全。
香港部分人士與北京中央的爭論,其實就是國際法上兩大原則的權利較量,也就是“自決(價值)權”與“主權”,政治上“地方”與“中央”的實力對決。有的國家如加拿大與英國,容許自決權挑戰主權,地方與中央可用公投方式對決,但是世界絕大多數國家卻是絕不允許主權遭到挑戰,美國歷史上一向如此,西班牙不容許加泰隆尼亞獨立即是明例。
與其說爭論誰對誰錯,不如說誰贏誰輸,誰遭殃、誰獲利。國際法是個弱法,因此,決定權在於哪一方較有實力。冷戰結束後,美國由於國力增強,曾發展出“人權(價值)高於主權”的主張,用以干涉他國內政並鼓勵分離主義,但在當事主權國的反撲之下,帶來的必然是動亂或戰爭。
近年來香港動亂的本質,即“自治(價值)與主權”的較量,只靠部分香港人是玩不起這種遊戲的,有力量的美國當然在背後扮演著重要角色,帶來的也必然是衝突。習近平的“底線思維”,其實就是一種“主權與安全思維”,在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之間,“兩制”可互相尊重,但是“香港的價值(自治、人權、自決)”不可破壞“北京的主權與安全”。
這幾年來,華府加強遏制北京,香港成為雙方較勁比拼場域,甚而成為橋頭堡。NGO、公民運動、甚至選舉都成為美國可以運用的工具。在這樣的對抗情形下,北京日前修改香港選舉制度,正是“香港的價值”不可破壞“北京的主權與安全”的產物。
(作者為孫文學校總校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