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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敏康答中評:先設國家安全委員統籌協調
http://www.CRNTT.com   2020-05-26 00:21:19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前副院長顧敏康。
  中評社香港5月26日電(记者 沈而忱)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在社會上引發極大反響。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前副院長顧敏康教授對中評社指出,涉港國安法草案為香港止暴治亂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也為特區政府的依法施政提供了堅強支撐。在執行上,可考慮先在港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逐步進行配套立法、促進執法及宣傳教育。
 
  顧敏康表示,根據基本法,中央授權香港特區自行立法。2003年23條立法失敗之後,立法工作在香港變得越來越艱難,期間出現了一系列重大社會事件,包括國民教育、佔中、修例風波等,加上反對派的阻撓,本地立法已變得困難重重。另外,國際上的形勢也非常惡劣,美國對中國的壓制不遺餘力,對香港的介入也越來越深。在此情況下,全國人大做出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非常必要,也是香港廣大市民期盼已久的。
 
  在此之前,香港很多市民和組織都在呼籲23條儘快立法。顧敏康認為,國家順應了民意。他認為這項決定非常必要,也很適時,為香港止暴治亂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特區政府在貫徹時,必然要建立健全某些國家安全的機制,也為將來推動23條立法創造了條件。
 
  談及涉港國安法草案與23條的關係,顧敏康指出,不管是23條立法,還是涉港決定,最終都是要落腳在香港執行,從這個角度來講,二者只是側重點不同。從內容上看,港區國安法草案列明了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特區事務,以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四類犯罪活動,與23條所列的七種犯罪行為有部分重疊,但是恐怖活動23條未有涉及。從中可以看出,涉港國安法草案是針對香港目前所出現的最嚴重問題,先行制訂了條文規管,為香港的安寧打下了基礎,也為特區政府的依法施政提供了堅強支撐。
 
  “法律不能停留在紙上,重要的是執行。”顧敏康說道,特區政府需要建立健全有關的機制,成立相應的機構,可參考澳門的做法,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發揮協調功能,統籌特區政府推進維護國家安全的配套立法、促進執法及宣傳教育等。執行方面,顧敏康認為,由於國安案件特殊和複雜,特區政府可考慮從三方面入手:第一,成立特別執法隊伍,專門負責國安案件的調查和逮捕等工作;第二,成立特別檢控隊伍,專門負責國安案件的檢控工作;第三,設立特別法庭,專門負責審理國安案件。

  部分香港市民對國安草案心存憂慮,擔憂自身權利和自由空間坍縮。顧敏康解釋道,國家安全和人權之間,存在著公權力和私權利的平衡問題。基本法明確保護了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包括言論、出版、新聞、遊行等,但是這些基本權利都不是無限制的,而是要服從國家安全或者公共秩序,國際人權公約亦寫明了這點。
 
  另外,涉港國安法草案針對的是小部分從事四項犯罪活動的人,能夠保護大部分的守法市民,保護社會的穩定,成為一條紅線,不“過線”的言論、遊行示威等行為均不受影響。顧敏康認為,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仍需要就此進行進一步的宣傳。
 
  美國總統特朗普表示,假使中國堅持在香港推動國安法,美國將強烈反應。顧敏康表示,奉行霸權主義的美國肆意干涉別國內政,從佔中到反修例,到處有美國插手的跡象,一旦國安法或者23條在香港執行,它的作為將受到限制,因此美國必然會就此事說三道四,但相信國家已做了全面、充分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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