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3日電(評論員 喬新生)2024年是香港廉政公署成立50周年。半個世紀以來,香港從一個貪污腐化的城市變成世界上最廉潔的現代化大都市,香港廉政公署功不可沒。
總結香港廉政公署的經驗,人們可以得出很多結論。作為一個從事廉政學術研究的學者,香港廉政公署的經驗可以概括為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獨立性。上個世紀70年代,香港的腐敗是系統性腐敗,從香港警察到香港公立醫院的護理人員,從販夫走卒到政府高級官員,腐敗無處不在。如果依靠香港自身的力量解決腐敗問題,比登天還難。正因為如此,香港當局採取的策略是,在體制之外,建立獨立的香港廉政公署,負責查處香港的腐敗案件。為了召募香港廉政公署的官員,香港當局採取了一種極為特殊的方式,那就是既往不咎,確保香港廉政公署工作人員放下思想包袱輕裝上陣。
事實證明,建立直接對香港最高長官負責的廉政公署,既可以擺脫香港這個身份社會盤根錯節的複雜關係,同時又可以確保香港管理團隊不會因為掀起反腐倡廉暴風驟雨而徹底癱瘓。當然,在任何一個地區實行法律豁免都會引起巨大的爭議。香港廉政公署成立的初期,豁免了一大批違法犯罪的工人員,這樣做可能會導致一些不法分子逍遙法外。但是,萬事開頭難,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在香港建立一個高效廉潔的反腐敗隊伍,從而使香港廉政公署能更好解決腐敗增量問題。
第二,建立了非常完善的法律制度體系,以懲治腐敗為發端,充分考慮到香港是一個商業化國際大都市,在制度設計和執法的過程中,把反腐倡廉深入到商業活動的各個方面,不僅高度重視受賄犯罪,同時也高度重視行賄犯罪,通過對不法商人採取強制措施,起到震懾作用,從而確保香港反腐敗深入人心。
香港廉政公署在反腐敗過程中,針對一些舉報活動,全方位調查。不會因為嫌疑人不是公務人員,而放一馬。也不會因為當事人之間長期存在禮尚往來,而從輕發落。在規則設計上強調事無巨細,只要是收受禮品,都必須上報。在執法過程中,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從而使香港廉政公署執法機構工作非常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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