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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香港7月2日電(評論員 陳鴻斌)6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深改委第26次會議。會議指出:要把歷史文化傳承保護放在更重要位置,深入研究我國行政區劃設置歷史經驗,穩慎對待行政區劃更名,不隨意更改老地名。要堅持行政區劃保持總體穩定,做到非必要的不調、拿不准的不動、時機條件不成熟的不改。
這一指示精神對防範由於地名更改不當導致歷史文脈中斷是非常必要和及時的。由於各種原因,全國許多地方都對更改地名樂此不疲,而一些不恰當的地名更改引發了當地居民甚至全國人民怨聲載道,造成了極為負面的影響。
各國都有更改地名的情況,例如日本東京在明治維新前就叫“江戶”。北京這一地名在歷史上也曾多次更名,直到新中國成立前夕還稱“北平。”
從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已先後出現過4次大規模的地名更改潮,更名的原因則各不相同。
1951年,當時的政務院下發文件,要求清理“帶有歧視或侮辱少數民族性質”的地名。隨後,相當數量被認為具有華夏文化優越感的地名被取消,如歸綏更名為呼和浩特,迪化更名為烏魯木齊,景化縣更名為呼圖壁縣,懋功縣更名為小金縣,鎮南關更名為睦南關……基本上,地名凡含有“綏”、“化”、“平”、“鎮”、“宣”這類彰顯中央王朝、華夏文明影響力字眼的,都相繼被更改了。
這一更名熱潮本意無可置疑。但具體到某個地名是否有充足的理由更改,卻很值得商榷。例如雲南宣威縣被認為有“宣揚大漢天威”之意,便被更名為榕峰縣。但宣威縣的前身是雍正五年(1727年)所設的宣威州,已延續了200多年。這一更名破壞了多年來依附於地名的品牌資源。此後因“榕峰火腿”出口不暢,經國務院批准,1959年該縣又改回了宣威縣。
同一時期,清除帝國主義侵略及封建迷信色彩,也是地名更改的一個原因。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額菲爾士峰”被更名為“珠穆朗瑪峰”、“外喜馬拉雅山”被更名為“岡底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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