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4日電(評論員 喬新生)中國國家主席3月26日在北京出席20國集團領導人應對新冠肺炎特別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會議結束後,中國領導人應約與美國總統通電話,表示將會向美國提供有關醫療物資設備和公共衛生用品。
這標誌著中國以德報怨。雖然美國總統多次批評中國,美國國務卿要求美國駐聯合國大使在聯合國安理會上把病毒稱之為“中國病毒”,在主要工業國家領導人會議上公然威脅要對中國秋後算賬,但是,中國不計前嫌,決定與美國展開合作。
但必須指出的是,中美兩國關係正處在關鍵時期。中美兩國合作特別是經貿合作的法律基礎並不牢固。雖然中美兩國達成第一階段經貿協議,但是,美國仍然對中國出口美國的部分商品增加徵收懲罰性關稅,這標誌著美國仍然依照美國國內法,損害中國國家和中國企業的合法利益。如果中美兩國在醫療物資設備和公共衛生用品方面開展貿易合作,美國隨時都可能尋找借口,扣押中國的物資,並且要求中國承擔責任。
首先,美國產品質量法是世界上最嚴厲的產品質量法。美國產品責任法體現在美國的侵權法之中,而美國侵權法則體現在美國的判例中。根據美國法學會編纂的美國產品質量法,美國法院在處理有關產品質量案件的時候,通常採用嚴格責任原則。如果發生質量糾紛,中國企業不僅要在訴訟證據方面承擔更大的責任,而且更重要的是,有可能會動輒得咎。
中國曾經向美國出口一批兒童玩具,美國進口商和美國部分消費者向法院起訴,理由是中國出口美國兒童玩具的含鉛量超過美國標準。經過中美兩國質量檢測部門仔細檢測,發現中國企業出口美國的兒童玩具鼻尖油漆中含鉛量超標,雖然含鉛量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但是,美國進口商和美國部分消費者仍然依照美國產品質量法,要求中國承擔賠償責任。
由於中國出口美國產品的確違反了美國產品質量法,因此,中國出口商不得不為此承擔產品質量責任。這個例子充分說明,美國是一個訴訟國家,美國律師會千方百計地尋找借口,減輕或者免除美國進口商合同約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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