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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取消普惠制待遇對中國出口影響不大
http://www.CRNTT.com   2021-12-03 00:01:33


  中評社北京12月3日電(評論員 喬新生)從12月1日起,中國海關不再簽發出口歐洲聯盟成員國、英國、加拿大、土耳其、烏克蘭等32個國家的普惠制原產地證書。這是一個標誌性事件,它標誌著中國與其他國家的關係發生了明顯變化。

  普遍優惠制度(GSP)是發達國家給予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的、非歧視性的、非互惠性質的關稅優惠制度。自1978年以來,先後有40個國家給予中國普遍優惠待遇。這些國家都是中國的重要貿易夥伴。其中歐洲聯盟曾經是中國的第一大貿易夥伴,俄羅斯、加拿大、日本是中國的重要貿易夥伴。

  自從歐洲聯盟決定取消對中國出口歐洲聯盟產品普遍優惠待遇之後,許多國家跟隨歐洲聯盟,取消對中國出口的普遍優惠待遇。歷史上給中國普遍優惠待遇的國家是:法國、德國、意大利、荷蘭、盧森堡、比利時、丹麥、愛爾蘭、希臘、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芬蘭、奧地利、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馬耳他、斯洛文尼亞、立陶宛、拉脫維亞、愛沙尼亞、塞浦路斯、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克羅地亞、英國、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土耳其、烏克蘭、加拿大、瑞士、列支敦士登、日本、挪威、新西蘭、澳大利亞。從2021年12月1日起,給予中國普遍優惠待遇的國家只有挪威、新西蘭、澳大利亞三個國家。但是可以肯定,這些國家也將很快取消對中國出口產品的普遍優惠待遇。

  中國貿易夥伴之所以取消對中國出口產品的普遍優惠待遇,是基於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第一,隨著中國經濟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按照世界銀行標準,中國已經不再屬於低收入國家或者“中等偏低收入”國家,因此,一些國家認為,中國不應該享受出口產品普遍優惠待遇,他們提出不再單方面給予中國普遍優惠待遇。中國對此表示理解。第二,中國對外貿易出口強勁,已經是許多國家的第一大貿易夥伴。出於貿易平衡考慮,一些國家認為,取消普遍優惠待遇之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貿易不平衡的問題,因此,他們取消對中國的普遍優惠待遇。第三,一些國家認為,中國已經不是發展的國家,成為中等收入國家,甚至還有一些國家認為中國已經是發達國家,經濟規模和人均國民收入遠遠高於本國,因此,不應該對中國出口產品給予普遍優惠待遇。總而言之,由於普遍優惠待遇是建立在單方面承諾基礎之上的,因此,其他國家取消對中國的普遍優惠待遇,不需要征得中國同意,可以單方面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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