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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法出鞘 能否根除市場“不和諧音”?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8-11 08:12:04  


 
一、經濟憲法出爐 反壟斷法十四年磨一劍

1、反壟斷法正式實施 五大行業將受最大衝擊
  歷經14年打磨、素有“經濟憲法”之稱的中國《反壟斷法》,8月1日起正式實施。《反壟斷法》的出臺實施,是中國市場經濟前進道路中的重要里程碑,引起社會極大的關注。行政壟斷、經營者集中、外資幷購及國企豁免是該法實施過程中的核心問題。(北京《國際金融報》)

  《反壟斷法》從1994年開始起草,到去年8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再到今天正式實施,《反壟斷法》修改審查專家小組的專家,中國政法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時建中用“14年磨一劍”感慨《反壟斷法》誕生的不易。而作爲曾經的計劃經濟國家,壟斷在中國一度是經濟運行的關鍵詞,舉凡重化工業、輕工業、商業等,幾乎都是公有經濟占據,“國營”成爲當時經濟的翹楚。由于牽扯到諸多强勢利益集團,《反壟斷法》命運多舛幾乎是注定的,時建中表示,“法律的誕生伴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成長,在這個過程中克服了許多傳統觀念的束縛。”(北京《北京晨報》)

  《反壟斷法》的出臺將人們的目光再一次聚焦到那些具有“壟斷性”行業的央企身上。首當其衝的,就是國內公認壟斷嫌疑最大的5大行業:鐵路、電信、石油、汽車和軟件。“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或者“濫用行政權力”來限制競爭的行爲將從此被視爲違法。(廣東《21世紀經濟報道》)

2、國資內資反應迥异 大型央企不可盲目“鎮定”
  在去年《反壟斷法》頒布之後,最爲緊張的群體,是在中國境內占有市場份額的跨國企業。一方面,這是由于跨國企業有著更强的法律意識,另一方面,在大型央企不太可能成爲反壟斷首批開刀對象的情况下,跨國企業或許會踩上地雷。微軟、英特爾、利樂等在市場占有明顯優勢的跨國企業,似乎都有成爲反壟斷首個標靶的風險。(上海《每日經濟新聞》)

  與微軟如臨大敵相比,國內的一些壟斷巨頭却罕有懼色,更不要說積極應對,安之若素。原因也很簡單,它們認爲,《反壟斷法》再反也不會傷其毫毛,更不要說傷其筋骨了。它們早就吃了定心丸:《反壟斷法》劍指的對象是壟斷行爲,而不是壟斷企業。而且,早在若干年前,一位職能部門的資深人士就堅稱,中國沒有壟斷企業,國企無壟斷——石油、電信、電力等行業已經形成了一個基本競爭格局,幾乎沒有哪一家是壟斷的。有權力撑腰,坊間詬病日深的壟斷企業自然高枕無憂,安享壟斷之利。(北京《中國青年報》)

  但從價格壟斷違法一種現象就可以見到,那些淡定自如的國企,不過是憑著慣性思維在估計《反壟斷法》出臺以後的市場環境。這實在讓人憂心。假如國企以爲《反壟斷法》事不關己,將注定無法在瞬息萬變的市場環境中繼續淡定下去,更不可能自如應對越來越開放的市場和殘酷的競爭。(上海《上海證券報》)

3、口徑對內還是對外 國資外資考驗反壟斷法
  內外可能有別,在《反壟斷法》公布之時,就是議論紛紛。其中原因,最重要是兩點:一是,《反壟斷法》條文中,有保護國內重要産業之意。第一章第七條就規定“國有經濟占有控制地位的、關係國民經濟命脉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國有大企業似乎有更多豁免權;二是,跨國公司的壟斷往往容易引起民族情緒。在《反壟斷法》頒布之前,凱雷對于徐工的收購,就是在三一重工執行總裁向文波博客文章的壓力下被迫改弦更張。(上海《解放日報》)

  在國內的市場經濟活動中,有兩種壟斷現象最爲明顯。第一,絕大多數的壟斷行爲都發生在國字號的國有企業身上,而不是發生在非國有企業的身上,而這種現象的背景又恰恰是行政壟斷的結果。換言之,行政壟斷行爲得不到《反壟斷法》的約束的話,國有企業的壟斷行爲也就難以得到《反壟斷法》的懲處,《反壟斷法》的“利劍”作用也會蕩然無存。《反壟斷法》對“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實施排除、限制競爭行爲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向有關上級機關提出依法處理的建議”的規定,幾乎就說明了《反壟斷法》不能對行政壟斷實施懲處;

  第二,跨國巨頭企業在國內的壟斷行爲,將是對《反壟斷法》的巨大考驗,他們將憑藉其在全球市場經濟活動中的豐富經驗逃避、阻礙、拖延和反對《反壟斷法》的懲處,尤其是跨國巨頭企業在各國政治界、經濟界盤根錯節的利益關係和攻關手段,更會加大《反壟斷法》的懲處難度。(湖南在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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